编辑: cyhzg | 2019-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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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场监察
(一)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台账和报表 核查企业统计核查年度各产品合格产量、生产单元、工 序能源消费统计年报和 1-12 月份月报表, 并视月报表情况随 机抽查至少一个月的生产和能源统计日报,检验月报的准确 性,再抽查该月任意
3 日或任意一周的统计记录与班组消耗 记录比对,确定日或周记录的真实性,同月各日或各周统计 记录之和应与月统计数据一致,各月统计数据之和应与年统 计报表数据一致. 核查企业能源统计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包括能源统计 分析制度及用能统计分析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情况, 包括报告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按要求上报 情况.
(二)核算单位产品能耗 核查企业能源和耗能工质折标系数选取情况,包括选取 的数值和依据.依据《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29447-2012) 和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2589-2008) 要求,核查多晶硅(高温氢化工艺)单位产品能耗、多晶硅 (低温氢化工艺)单位产品能耗综合能耗实际值与单位产品 能耗限额进行比较,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达标情 况.核查企业特殊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核查企业能源计量情况
8 1.核查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管理有关文件,包括能源计 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岗位职责、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和 资格证书、能源计量器具台账或档案、检定证书、能源计量 原始数据等书面资料.计量器具自检部分,检定周期不应超 过一年,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周期应符合计量法律法 规的规定.未在检定周期内的计量器具,其计量记录统计数 据不应作为核查依据. 2.核实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完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