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15 |
(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紧紧抓住国务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京津冀 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有利时机,注重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加强与发改、环保、 财政、科技等部门紧密合作,推动建立部门互动、区域联动、上下齐动的工作机制, 营造工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及工业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跨区 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产业对接,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促进区域间节能环保 产业实质性合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利用中央财政技术改造、清洁生产等专项资金,支持工业 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利用产业基金等资金渠道,支持重点工业企业 节能减排技术改造.请地方工业主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充分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 造、中小企业、信息化等专项资金,支持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四)加强督导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考核实施方案,加强对地 方清洁生产等相关工作的考核督导.充分发挥地方各级节能监察及质监系统监督机构 作用,加强对能效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价,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建立公开、公平、公正、有效管用的监督检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