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9-07-15 |
(三)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2018 年农村危房改造中 央和自治区本级补助标准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 2.65 万元/户,低保 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1.5 万元/户的标 准执行.其中,对按时拆除旧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发放激励
8 资金
5000 元,激励资金由奖金和保证金组成,保证金为
3000 元, 奖金为
2000 元,激励资金已计入 2.65 万元/户补助资金内.在下 达年度危房改造资金时,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 预留拆旧保证金
3000 元,由各县财政专户保管.对获得奖金的农 户同时发放危房改造补助中的拆旧保证金
3000 元.建档立卡贫困 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 厅《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拆除旧房激励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 通知》 (桂建村镇〔2018〕16 号)执行.
(四) 整合使用危房改造资金. 各县 (市、 区) 要按照国家 两 不愁、三保障 的要求,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农村危房改造 工作,不足部分由县(市、区)财政和危房改造农户兜底解决. 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 一卡(折)通 渠道,由 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 .
(五)做好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衔接.对符合农村危房改 造条件但未享受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补助的
4 类重点对象危房,可 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六)按步骤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⒈ 前期工作阶段(2018 年8月底前) .做好危房等级评定、 规划选址、危房改造对象确定、补助资金筹措、村庄规划和实施 方案制定、危房改造协议签订等工作. ⒉ 项目建设阶段(2018 年8月―2019 年5月) .2018 年7月逐步启动项目建设,2018 年底前全面开工(开挖基础或拆除危
9 房或准备 50%以上的建筑材料) ,
2019 年5月底前基本竣工 (一层 建筑封顶并安装好门窗即视为竣工) .其中,列入
2018 年度脱贫 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 要于
2018 年11 月底前基本竣工. ⒊ 竣工验收阶段(2019 年6月―8 月) .各县(市、区) 、乡 镇要在改造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一户、投入使用 一户;
各设区市要于
2018 年12 月31 日前完成列入
2018 年度脱 贫摘帽任务计划的县、村和脱贫人口中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