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15 |
品目 2: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 结算帐户: 开户名: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 帐号:2402002109671121747
17 付款方式 交货完毕,并正常投入使用且通过采购方验收合格后,采 购方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全额货款.
18 单一来源文 件变更 协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协商情况对单一来源文件的内 容进行实质性变动,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
19 其他成交供应商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政府采 购合同后方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因成交供应商未按时递交 政府采购合同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退还的,一切后果与本采 购代理机构无关)
二、协商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
1、单一来源文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
2、技术指标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
3、对本项目最优惠的报价一览表(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
4、对本次采购项目的详细售后服务承诺书;
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投标保证金的办理事宜:
1、供应商在协商之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按财政部
74 号令规定交 纳投标保证金(品目 1:1500 元;
品目 2:8500 元) . (1)投标保证金以网银转账方式提交(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 . (2)供应商应按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的结算要求,向财务部门提交银行进帐单及供 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贵州数字图书馆
2018 年续订项目(第二批) 【GZMC-ZD20182114】 -
8 - 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量不足的供应 商,将被拒绝进行协商.联系
电话:0851-86893833-605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户 开户名: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贵阳市省新支行 帐号:2402002129014455312 (3)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交纳代理服务费并与 采购人签订合同, 送一份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4)成交供应商须在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
3 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 通知书原件,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因成交供应商不领取成交通知书对 采购人项目造成影响的,将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成交供应商如未能按成交通知书的要求,在限期内签订项目合同,采购人撤销其 成交通知书和不退还其保证金, 并重新选择其它成交候选供应商或另行组织单一 来源采购. (6)投标保证金须于
2018 年9月29 日下午 17:00 时之前交纳到帐.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单一来源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提供投标资料, 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单一来源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3、供应商应按单一来源文件
第九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缺少任 何单一来源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并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4、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编排、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