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15

2 - 运站东侧、潼南一中东南侧位置,路线长约 1019.59 米,宽24 米,道路建设为沥青路 面;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基土石方、地下雨污水管网、路面、公交港、人行道 绿化景观等附属设施;

工程投资约

2500 万元,预计建设工期

24 个月. 项目所涉及的这五小段市政道路均位于规划的城区扩建区域,项目建设性质为新 建,已取得潼南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五小段道路建设立项的同意批复,并取得了 潼南县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符合城乡 规划要求.目前项目已完成了各段道路的初步设计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

253 号令) 、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交 通部[2003]第5号令)和潼南县环保局对本项目建设的环保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受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国咨环境影响评价有 限公司(主持单位)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参与、协作单位)共同承担本项目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评价单位制定了环评实施计 划,确定报告书的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监测方案等编制内容.随后开展了全面的环 境现状调查、 环境监测和资料收集工作, 并对受项目影响的居民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按规定程序呈报,敬请审查. 本项目建设符合潼南县城乡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改 善潼南县城江北新城区和凉风垭新城区的交通状况,促进潼南县交通事业发展,推动 扩建新城区快速发展;

其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拟建项目 区无制约工程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在严格按照评价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 持措施、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可降低到最低限度, 能被当地环境所接受. 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潼南县环境保护局、潼南县环境监测站、潼南县新城 管委会、潼南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在此一并 致谢! 潼南县县城五小段市政道路(西十二路、北六路西段、西十路北段、东二路北段、凉风垭南五路)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3 -

1 总则1.1 评价目的 (1) 预测和评价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对工程所在地环境空气、 地表水、 声环境、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从环境保护角度判断拟建工程选 线及环境保护措施的可行性、 科学性和合理性, 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反馈意见. (2) 根据评价结果, 对工程建设引起的污染和局部生态破坏提出可行的减 缓和恢复补偿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工程建设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3)从环保角度论述拟建工程选线的合理性,为工程的初步设计、环境保 护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 1.2 评价依据 1.2.1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部门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年12 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 年10 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年4月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 年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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