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5 |
8 月28 日上午,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废气排放情况再复核,发现 该企业废气存在收集不彻底问题,厂房及厂界有异味. 经监测,厂界恶臭指标 数据为 32(标准值为 20);
第3车间铬酸雾存在超标排放,氰化氢符合相关标 准. 该企业生产废水经分质分流以明管架空方式进入青田县众鑫污水处理有限 公司集中处理, 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青田县江北污水处理厂再处理,8 月17 日,县环保局对青田县众鑫污水处理厂突击检测,结果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 标准》.
8 月27 日晚间,省、市环保部门对青田县众鑫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采 样监测,结果显示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一)严肃问责,吸取教训. 收到省联络组(信访组)退办件,给省市造成 严重不良影响,我们必须深刻检查、认真反思、举一反
三、严肃整改,切 实杜绝问题再次发生.8 月28 日晚,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向市委、市政 府作出深刻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剖析问题、认真核查、迅速整改;
对分管 副县长及县经信局、环保局、温溪镇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部门及负责人 作出深刻检查.
(二)严肃执法,强化监管.
8 月28 日20 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 全面开展问题排查,迅速做好整改规范.
8 月30 日9时前,彻底拆除第
3 车间手动镀铜镍铬生产线.根据
8 月28 日恶臭、铬酸雾采样监测超标 结果,立即立案查处,拟处以行政处罚
17 万元;
对该企业责任人予以约 谈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该园区其他电镀企业水、 气等指标监测频度、密度,一旦发现超标行为立即予以停产整顿,从严 从速作出处罚.
(三)严格管理,举一反三. 一是由县环保局负责,8 月15 日起建立健全 该园区环境定期不定期监测和公示制度,每月开展园区空气质量监测、 每季度开展各电镀企业废气排放达标监测,并及时公示监测结果. 二是 由县环保局、温溪镇负责,9 月15 日前制定该园区电镀企业废气整治提 升方案,10 月份全面完成生产废气收集、处置设施提升改造,对整治进 度每周督查. 三是由县经信局、温溪镇负责,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规范要 求,利用三个月时间,对该园区规划再提升、对产业升级再推动. 四是进 一步增进群众宣传告知,利用群众
12345 有奖举报电话等平台,主动接 受群众监督并与企业惩戒机制挂钩;
加大该园区整治成效宣传力度,不 定期组织 两代表一委员 、村民代表入企参观. 约谈
2 人, 其中部门1人, 地方 政府人员1名.
5 2155 丽水市缙云县壶镇西东北路149 号的缙云宏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有刺激性 气味, 存在废水、废 油乱排现象,工业垃 圾厂区厂外随意倾倒. 丽水市 缙云县 大气、水、 垃圾 经查:缙云宏基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未进行建设项目 三同时 验收. 关于有刺 激性气味问题 属实,公司产生废气的工序有塑料车间注塑机注塑、橡胶车间 炼胶、硫化和上色. 除了上色工序建有一套水喷淋除雾设施外,其他工序均未 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炼胶和硫化过程产生的气味较刺鼻. 关于污水、 废油乱排问题 部分属实,公司生产用水只有注塑机、模具和炼胶机等所用的 间接冷却水,配套有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但不能排除冷却水排出的可能 性;
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8 月29 日对排放口处 采样监测,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产生的废 油有电导热油炉更换的废导热油、机器检修时漏的少量废液压油以及清洗模 具和机器废柴油,少量废液压油、每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