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5天午托 | 2019-07-15 |
(2)报价表;
(3)技术规格响应表;
(4)报价保证金缴纳证明;
(5)其他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
2、供应商认为必要提供的售后服务声明及文件资料) .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8、报价要求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广播系统及报警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BSZC2018-X1-13003-JTEF
7 8.1 投标报价见报价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 8.2 本项目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9、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按报价文件构成顺序装订成册,每项文件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凡 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签章处签字、盖章(如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需有授权委托书确认) ,提交一份正本 和叁份副本.
10、报价递交要求 10.1 递交方式(具体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8项) ;
10.2 报价文件开始递交与接收时间(具体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8项) ;
10.3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截报价时间(具体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8项) ;
10.4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具体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8项) .
11、询价采购结果确定原则 11.1 本项目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根据 质量、服务符合采购需求 、 报价最低 的原则确定成交 供应商.
12、询价小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合同主要条款
13、采购人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货物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一次性付清.
14、履约保证金 14.1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靖西市财政局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成交金额的 1%, 按以下账户办理: 开户名:靖西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账号:20630101040009874, 开户行:农行靖西支行.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满三个月由成交人凭合同 (2 份, 采购代理机构和靖西市财政局各一份) 、 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证明》和填写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见附表)并经采购 人确认后靖西市财政局无息退还. 14.2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采购人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 损失.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 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4.3 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 形式通知靖西市财政局,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广播系统及报警系统 采购项目编号:BSZC2018-X1-13003-JT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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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 15.报价保证金 15.1 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于报价截止前一天由供应商按 报价资料表 第9项规定的金额提交至代 理公司的开户银行账户中,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 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银行保函形式的报价保证金. 15.2 未成交人的报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成交服务费 成交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2011】55 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 构一次性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