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5

5 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否√是否√4.5 是否处于因执行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 是否√4.6 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 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 是否√5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 是否√5.1 是否建在连续

2 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是否√5.2 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县(市、区) 是否√5.3 是否建在

2008 年上半年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 是否√5.4 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

1 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 60%的县 (市、区) 是否√5.5 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是否√6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期完成治污减排任务. 本项目为新 建项目 综上所述,项目所在地符合城阳区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污染物排放不 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项目选址、选线不在 禁批 和 限批 的范围之内;

符 合山东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的意见》(鲁环发 [2007]131)的要求. ⑵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分析 为增加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规范性,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山东省环保厅制定了建设项 目环评审批原则.本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的符合性见表 5. 表5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 原则 具体要求 工程情况 符合性

一、基本原则 -

5 -

(一)建设项 目审批的必备条件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 三同时 制度 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文)的有关规定. 工程满足 鲁环发 [2007]131 号文 要求. 符合

(二)项目建 设与规划环评相协调的要求 1.实施建设项目环评与规划环评联动机制. 2.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规划环 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 要依据. 3.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 4.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5.已建成的上述重点行业项目未进入园区的,应尽快 迁入,否则对其改扩建项目不予审批. 工程不属于重点 行业,且项目用地 规划符城阳区发 展规划要求. 符合

(三)加强环 境风险管理的要求 1.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均应在其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中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的专题章节. 2.环境风险评价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新、扩、改建设 项目的环境风险源识别、环境风险预测、选址及敏感 目标、防范措施等如实做出评价,提出科学的预警监 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 3.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 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部符合要求的,环保部 门不得审批该建设项目. 4.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选址必须在 依法规划的专门区域内,方可进行相关环评工作. 本次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中设置有 环境风险评价章 节. 符合

(四)区域、 流域和企业限批要求1.区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2.流域限批或从严审批. 3.企业从严审批. 项目不属于上述 限批范围内. 符合

(五)建设项 目审批的限制性要求1.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

坚决杜绝已被淘汰的项目以所 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2.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 目,其环评文件必须在产业规划环评通过后方可进行 环评审查工作,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 不予审批. 3.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 减排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项目一 律不批. 4.对于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 律不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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