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5 |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9月7日2.会议召开地点: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海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0,72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及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 年5月,公司向锦州太和锦银村镇银行借款
750 万元,由关联方锦州新世纪 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张海涛、张乃芳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公司以 147,343.20KG 石英砣为借款提供质押担保.现就上述担保事项进行追认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8-039 同意股数 720,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因张海涛为公司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锦州亿仕达石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9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