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9-07-15 |
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 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宁波银商 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 款分别为 10,040.38 万元和 7,567.66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银商 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将成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10 月23 日,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金发科技 ) 分别与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波银商 )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万华投资 )各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根据股权转让合同, 金发科技拟分别以人民币 10,040.38 万元和人民币 7,567.66 万元收购宁波银商和 万华投资 100%股权. 金发科技于
2018 年10 月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银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万华石化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银商和万华投资 100%的股权.
2 本次交易完成后, 宁波银商和万华投资将成为金发科技实际控制的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对外收购不属于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制度 的规定, 本次对外收购事项属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 的尽职调查.
(一) 宁波银商股权转让合同的交易对方
1、陈建国 男,中国国籍,住址为浙江省诸暨市,公民身份号码:339011****6231.最 近三年主要为宁波银商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除持有宁波银商 90%的股份外, 陈建国未控制其他公司.
2、于淑萍 女,中国国籍,住址为陕西省铜川市,公民身份号码:610203****4228.最 近三年主要为宁波银商的监事.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 除持有宁波银商 10%的股份外, 于淑萍未控制其他公司.
(二)万华投资股权转让合同的交易对方
1、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宁波万华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324539 住所: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海光楼 409-2-A 室 法定代表人:赵利勇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主要股东:赵利勇、龚白玉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 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
其他危险化学品:正丁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