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5 |
一、大幅度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除提供 以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外,其他服 务收费全部放开: ― I― (一 )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 案件 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二 )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 求给付赡 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 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 人,以 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 (补偿 ) 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
(三 )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二、 上述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服务收费继续按 《 省物 价局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公布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皖价服 〔 ⒛13〕 I7号 )核 定的标准执行. 代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案情特别复杂、影响特别重大的案 件,律 师事务所可与委托人协商适当增加收费标准,但 最高不得 超过最高收费标准的5倍.
三、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各律师事务所应当严 格遵守 《 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根据服务成本、市场供求和竟争 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确定收费标准.
四、 律师事务所应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 煳艮 务价格登记 证》变更手续,亮 证收费,严 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 执业场所 醒目 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
不 得利用优 -2― 势地位,强 制服务、强制收费,或 者只收费不服务,少 服务多收 费;
不 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五、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 监管,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 价格欺诈等价格 违法行为,维 护法律服务领域的价格秩序.
六、本通知自2016年 2月 10日 起执行. 私铂-3― 抄送:国 家发展改革委,省 政府办公厅. 安徽省物价局办公室
2 016年 2月 1日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