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9-07-15
1 宛卫函〔2018〕33 号 南阳市卫生计生委会关于

2018 年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示范区卫生管理中心,高新区卫计办,官 庄工区、鸭河工区社会事业局,委属医疗机构及城区市管各医 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三级医院: 依据《护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7 号) 和《河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豫卫医〔2014〕38 号)有 关规定,结合我市护士执业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市护 士延续注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经护士执业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卫生机构中从事护理 工作的在册护士:

1、于2013 年首次注册的护士执业证书且 《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12 月30 日届满

5 年的人 员;

2、于2008 年护士首次注册,自2013 年延续注册的护士执 业证书且《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12 月30 日第

2 个 周期届满

5 年的人员.

2

二、操作流程 严格按照《河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豫卫医 〔2014〕38 号)及《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卫审批函〔2017〕

16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线上操作

2018 年1月1日全省启动护士电子化注册,凡办理护士延 续注册业务,首先需要护士本人通过国家卫健委网站的护士电 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个人端提出申请,然后由医疗机构通过机构 端进行确认,并逐级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确认信息.

(二)线下办理 线上提交信息后,线下的办理程序和提交材料仍按照《河 南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豫卫医〔2014〕38 号)及《河 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豫卫审批函〔2017〕16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需要提交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 1)一式

2 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

6 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附件 2);

4、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附件 3);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医疗机

3 构公章) 注:《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是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 育委员会制的需正反两面打印;

护士健康体检表需附相关化验 单;

单位集体申请延续注册,一个医疗机构只需提供一份《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在岗证明及名单.

四、办理程序 在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到期前

3 个 月内由执业机构负责收集申请材料,集体向机构所在地的上级 卫生计生委提交材料,经初审把关后,按照时间安排集中向市 卫生计生委递交材料,经审核合格的准予延续注册.

五、办理时限 递交申请后

20 个工作日.递交材料时请安排 1-2 人协助办 理.具体时间安排附后(附件 4).

六、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

1、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2、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3、不在护理岗位的;

4、未按照规定期限申请延续注册的.

七、受理地点 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计委窗口(南阳市南都路与汉 冶路交叉口).

5 附件

1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6 填表说明1.本表供申请护士延续注册使用. 2.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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