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5 |
2018 年特殊人才晋升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 委办厅局,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高级职称年度评审计划的安排,2018 年我省特殊 人才晋升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将于
8 月进行,现将申报推荐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一)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海内外全职引进,并与单位签 定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 学历、 履职年限等条件未达到正常晋升高级职称要求, -
2 - 但业绩贡献突出,按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的各类优秀人才.
(三)出站后留在我省所属单位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 学历和履职年限等已达到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 员,除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参加全省特殊人才晋升高级 职称专场评审外,其他人员均须按要求统一参加各行业(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年度申报评审.
(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 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 ,均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符合《云南省特殊人才职称资格与职业资格评价办法》 (云 人社发〔2014〕107 号)和我省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破格申 报条件的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省属单位人员: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部 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
(二)州(市)所属人员: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主管 部门审核推荐后,州(市)直属单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审核推荐;
县(市、区)所属单位经县级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审核推荐后,再报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 -
3 - 荐.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实施人事档 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后,报州(市)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 地原则, 由所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后, 报州 (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经用人单位审核拟同意向上级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的人员, 须将申报人员的资历条件及学术、业绩成果等在本单位进行公 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向上级主管 部门推荐,同时报送公示情况相关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一) 《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一式
2 份.2018 年已 启用新版表格,表格可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 载"栏目中下载,
网址:http://www.ynhrss.gov.cn/.
(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现有专业技术职称证、 职称聘书复印件各
1 份.引进人才还须提供人才引进相关手续 (含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业绩成果材料
1 份.包括本人工作业绩和成果证明 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专利证书(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 件) 、论文(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原件)等. -
4 -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申报材料只清退《专业技术职称 申报评审表》 ,其他材料均不予清退,请申报人员根据需要做好 个人材料的备份工作. 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验,在复印件 上签署审核材料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 章,并对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时, 还需对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核把关, 符合条件的, 方可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