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5 |
2005 年11 月8日TSG ZF002-200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前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于2005 年3月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特检中心)下达了本大纲 起草任务书,特检中心于
2005 年3月起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进行起草,
2005 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起草组工作会议,形成了《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 草案.
2005 年5月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大纲的征求意 见稿.特种设备局对《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征求意见稿进行审查后,以质 检特函[2005]26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同时 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审议. 根据审议及征求到的意 见,起草组于
2005 年7月修改后形成报批稿,2005 年7月本规程的报批稿上报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大纲考虑了目前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 可的要求,对考核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以达到规范安全阀维修作业人员 考核工作的目的. 本大纲由特检中心技术法规部组织起草,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 姜国锋、刘金山、刘育明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王乾武 北京航天动力研究所 章裕昆、缪富声 电力行业电站阀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张传虎 目录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 1) 附件
1 理论知识…2) 附件
2 实际操作技能 5)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F002-2005 -
1 - 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大纲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阀维修作业管理,规范安全阀维修人员考核工作,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 《安 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制定本大纲. 第二条 本大纲适用于从事锅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压力管道安全阀 维修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维修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维修人员的资格分为Ⅰ级和Ⅱ级.
(一) Ⅰ级维修人员可以从事弹簧式安全阀、 杠杆式安全阀、 静重式(重锤式) 安全阀的维护、检修、校验等工作;
可以在校验台上进行校验工作.
(二) Ⅱ级维修人员可以从事各类安全阀的维护、检修、校验等工作.可以 在校验台上进行校验工作,也可以在线进行压力整定工作. 第四条 维修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能够胜任本岗工作,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
(二)具备高中〔含技校〕或者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 Ⅰ级维修人员应当具有
2 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二级维修人员应当具 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第五条 维修人员考核内容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 理论知识考核采用笔试,考核内容按本大纲附件
1 的规定;
实际操作技能 考核方式和见附件 2.Ⅰ级维修人员只考核弹簧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 重式(重锤式)安全阀以及校验台校验方式的相关内容. 第六条 本大纲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大纲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