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7-15 |
5 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5.1 核算步骤 报告主体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a) 确定核算边界,识别边界内排放源;
b) 制定监测计划,收集活动数据;
c) 选择和获取排放因子数据;
d) 分别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火炬系统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石油产 品或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企业购入和输出 的电力及热力所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e) 汇总计算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
f) 编制排放报告并做好数据质量管理和文件存档工作. 5.2 核算方法 5.2.1 总排放量 石油化工企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等于核算边界内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火炬系 统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石油产品或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量、企业购入电力及 热力对应的生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量汇总后扣除二氧化碳回收利用量、企业输出电力及热力所 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按式(1)计算: 燃烧 火炬 过程 购入电 购入热 回收 输出电 输出热 1) 式中: ― 报告主体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燃烧 ― 报告主体的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火炬 ― 报告主体的火炬系统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过程 ― 报告主体的石油产品或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过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 化碳(tCO2) ;
6 购入电 ― 报告主体购入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购入热 ― 报告主体购入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回收 ― 报告主体免于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回收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输出电 ― 报告主体输出电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输出热 ― 报告主体输出热力对应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tCO2) . 5.2.2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5.2.2.1 计算公式 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基于企业边界内各个燃烧设施分品种的化石燃料燃烧量, 乘以相应的燃料含碳量和碳氧化率,再逐层累加汇总得到,按式(2)计算: 燃烧 2) 式中: 燃烧 ― 同式(1) ;
― 化石燃料的种类;
j ― 燃烧设施序号;
― 燃烧设施 j 内燃烧的化石燃料品种 i 燃烧量, 对固体或液体燃料以及炼厂干气以吨 (t)为单位,对其它气体燃料以万标立方米(104 Nm3 )为单位,非标准状况下的体积需 转化成标况进行计算;
― 设施 j 内燃烧的化石燃料 i 的含碳量, 对固体和液体燃料以吨碳每吨燃料(tC/t)为单 位,对气体燃料以吨碳每万标立方米(tC/104 Nm3 )为单位;
― 燃烧的化石燃料 i 的碳氧化率,以%表示. 5.2.2.2 数据的监测与获取 5.2.2.2.1 活动水平数据获取 化石燃料燃烧量指各燃烧设备分品种的化石燃料入炉量;
不包括石油化工产品生产过程中 作为生产原材料用途的化石燃料消耗量,计量应符合GB 17167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保留化石燃 料入炉量的原始数据记录或在企业能源消费台账或统计报表中有所体现. 5.2.2.2.2 排放因子数据获取 1)化石燃料含碳量 GB/T XXXXX―XXXX
7 企业应根据自身监测能力和条件,依据以下方法监测获取化石燃料的含碳量.主管部门另 有规定的,则应遵循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a) 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定期检测燃料的含碳量,企业如果有满足资质标 准的检测单位也可自行检测. 燃料含碳量的测定应遵循 G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