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9-20
1 碧新管发〔2012〕1 号 关于印发《碧溪新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各办事处、 新区机关各部门, 新区各直属单位、 各条线驻区单位: 为加强突发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 提高紧急救援反应 速度和协调水平, 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事故, 保障全区人 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 院、省、常熟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重特大事故范围 重特大事故:是指在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含10 人)或重伤(急性中毒)30 人以上或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 (含100 万元) 的事故, 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 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事故包括: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2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重特大事故的上报与现场保护 碧溪新区内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各办事处、村(居委会) 、 部门、企事业单位,知情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地点、时间等基 本情况和有关信息报以下部门:

1、 碧溪新区党政办公室 (联系

电话: 52691091, 52691502) ;

2、碧溪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

电话: 52699781) ;

3、碧溪新区派出所

110 指挥中心,滨江消防中队(119) ;

4、所在地办事处、村.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 新区管委会和各办事处在迅速组织抢 险救护工作的同时, 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 防止与重 特大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文件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需要 移动现场物件的, 应作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三、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程序、分工、措施 重特大事故发生后,新区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进行指挥, 组织协调有关力量, 并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新区相关部 门领导及工作人员要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并开展工作. 工作程序 及具体内容如下: ㈠成立重特大事故指挥机构(按事故程度可设置)

1、基本指挥部 ⑴基本指挥部 A、基本指挥部组成: 由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主要领 导或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责任人组成. 总指挥:由新区党工委、新区管委会领导担任. (职责: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 . 基本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工作由安监、 公安、 交通、 卫生等部门及事发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 B、基本指挥部职能:

3 ①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 发布应急救援命令, 并启动相 应应急预案;

②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③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④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公安、消防、交通及 有关部门、 单位接到事故救援请求后, 紧急调用救援器材和人 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⑤配合上级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认真调查取证, 写出有关 书面材料.

2、现场指挥部 A、现场指挥部组成:由事故发生所在地办事处主要领导 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职责: 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工 作) . B、现场指挥部职能: ①组织现场保护;

②负责伤员抢救;

③事故善后处置工作. ㈡明确相关领导和部门的职责

1、新区领导:亲赴现场,听取汇报,做出决策.

2、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协助新区党工委、 新区管委会领导处理事故并提出建议, 了解、 汇总事故的发生 情况,做好事故上报、情况通知和事故处理工作,根据有关工 作事宜,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新闻.

3、公安部门:负责抢险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保障抢 险道路的畅通和抢险车辆的顺利通行, 做好事故现场记录、 拍照、收集证据工作.

4、消防部门:负责现场抢险,迅速开展救助疏散工作, 控制事故扩大.

5、安监部门:会同事故单位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督促事 故单位落实抢险现场的安全措施.

6、质监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特种设备抢

4 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抢险.

7、 卫生部门: 迅速组织医疗急救人员和必要的药品器械, 赶赴抢险现场,尽力抢救受伤人员.

8、交通部门:立即就近调集抢险所需的运输、挖掘等设 备,保证抢险人员、物资的运输.

9、电力、电信部门:负责现场电力输送,保持通信畅通, 保证救援工作不间断地展开.

10、民政部门:根据事故情况,派出殡葬车辆.

11、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做好现场理赔的相关 工作.

12、 新闻单位: 负责对事故进行客观、 公正、 适当的报道.

13、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根据现场抢险抢救机构的 指令,及时组织抢险物资、设备和技术人员,投入现场抢险工 作. ㈢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机构根据灾情可设若干工 作组

1、现场处理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领导指示,报告事 故处理情况, 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各 项任务.

2、专业救援组:主要任务是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如灭 火、打捞、工程拆除,关闭有毒有害气源或泄漏源等.

3、警戒维护组:负责设置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 通道路,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故现场.

4、医疗救护组: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中毒人员 的救护,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

5、交通运输组:运送现场急需物资、装备、药品等,疏 散现场人员.

6、后勤保障组:负责指挥人员和抢救人员的现场食宿安 排,保障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协助处理伤员的救护工作.

7、事故调查组:由镇安监办、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 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及

5 时上报相关情况.

8、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 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 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9、机动预备组:由总指挥临时确定,调动使用. ㈣做好情况通报工作 要做好上情下达、 下情上报工作, 迅速将事故灾情按分类 管理秩序向常熟市市委、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上报,并 根据上级领导的批示,逐级传达到基层干部,同时,及时将市 领导的指示传达通报到事故处理人员. ㈤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凡属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有关部门要按上级事故调查 组的要求,根据行业对口关系、职能分工,抽调力量,协调进 行各项调查取证工作. ㈥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由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指派公安、 民政、 劳动保障、 工会、 保险等部门及办事处共同实施善后处理工作. 及时组织对伤亡 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收集保管伤亡人员的财物, 有步骤的 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落实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 并 做好接待和安抚工作,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善后处理动态;

协助 有关部门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护理工作, 协助死亡人员家属办 理有关后事;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保险与赔偿金 的测算和解释工作, 并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处理相关的理赔 事宜;

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四、救援力量及所需器材 ㈠消防队

1、破拆:使用金属切割机,液压扩张器等设备破拆变形 汽车,建筑物等,开辟现场进入通道.

2、登高:使用登高车、梯子、安全绳、缓降器、救生气 垫等开展高空抢险.

3、高温、有毒、腐蚀场所行业:配有氧气呼吸器、隔离

6 服、防化服、防酸服等防护设备.

4、地下救治:可用排烟机、热视仪、强光照明、防护设 备等实施地下侦察、排险、救人.

5、灭火:配有各类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设备器材. ㈡碧溪新区人民武装部 在突发特别重大事故时, 组织好民兵预备役部队, 用于人 员救护、围堤抢险、材料运输、维护秩序等重要救治工作.

五、事故调查处理 ㈠事故调查处理实行 四不放过 原则

1、即在调查处理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 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4、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

㈡事故调查组 根据所发生事故的具体情况由公安、 监察、 安监等部门派 员组成,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 ㈢事故调查的工作程序, 坚持分级管理, 上下对口的原则

1、2 人以上死亡事故由苏州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 组;

2、3 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由省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 查组;

3、10 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 组;

4、新区本级调查组人员要在做好事故救援、现场保护的 基础上, 尽早开展事故现场勘察工作, 做好事故目击证人和有 关当事人的询问笔录, 确保掌握事故的真实性, 主动配合上级 调查组做好查处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㈣事故处理按照 《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 究的规定》第十九条进行. 即: 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

7 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60 日 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

在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

30 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必要时,国务院可 以对特大安全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决定.

六、其它事项 ㈠本预案只适用于人为过失造成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