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5 |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4月2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 《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 上述担保事项中,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 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 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威林股份提供担保与 银行实际签署担保协议时,将要求威林股份的其它股东按其出资比例以 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被担保对象目前财务状况稳定, 财务风险可控,担保风险较小. 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 《 公司章程》等规 定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 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 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 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并将此事项提 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有 利于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 偿债能力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 上述对外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项,公司对 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议案生效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40,000 万元人民币, 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 资产的 35.74%.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实际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26,000.00 万元,占2018 年度公司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 6.64%. 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八、 备查文件
1、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
2、 《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