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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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国土资呈〔2018〕91 号 签发人:袁炜 福泉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核减福泉市2018年度 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申请规模的申请 省国土资源厅: 为加快我市城镇化建设步伐,促进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根据《福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福泉市金山街 道总体规划》《福泉市马场坪街道总体规划》《福泉市凤山镇总 体规划》《福泉市仙桥乡总体规划》和《福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2018年2月,我市以《关于2018 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的请示》(福府呈〔2018〕20 号)向州人民政府申请用地,并于3月申报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

2 - 为确保福泉市重点项目能及时落地建设, 现特向省厅申请核减该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申报规模.

一、原申报用地情况 将道坪镇谷龙村、英坪社区,龙昌镇仓盈湾社区,陆坪镇松 江村、福兴村,牛场镇朵朗坪村、东南街村、西北街村、双龙村、 水源村,共4个乡镇10个社区(行政村)集体农用地52.5966公顷 (耕地31.3871公顷、林地10.4474公顷、园地1.2651公顷、草地0.0259 公顷、 其他农用地9.4711公顷) 转为建设用地, 并将上述社区 (行 政村)1.9603公顷集体建设用地、7.659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合计62.216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共计62.2168公顷土地作为 福泉市2018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 该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60.2565公顷,应 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843.5910万元;

征收集体土地 62.2168公顷,应缴征地补偿资金3004.8404万元.我市承诺在省 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前, 按规定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 使用费和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资金足额核缴入库.

二、申报核减用地情况 因该批次用地7号地块部分不符合《福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拟核减该批次用地7号地块, -

3 - 核减面积为0.1213公顷.7号地块位于福泉市道坪镇谷龙村,用 地面积0.1213公顷,其中:农用地0.1150公顷(耕地0.0583公顷< 旱地0.0583公顷>、 其他农用地0.0567公顷) 、 集体建设用地0.0044 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0019公顷.核减征地补偿费5.8101万元, 核减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1.6366万元,核减被征地农户社会保障 资金3.1337万元.

三、核减后用地情况 核减后,该批次城镇建设使用土地拟征(占)我市集体土地 62.0955公顷,其中:农用地52.4816公顷(耕地31.3288公顷、林地 10.4474公顷、园地1.2651公顷、草地0.0259公顷、其他农用地 9.414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9559公顷、集体未利用地7.6580 公顷,共26个地块,涉及道坪镇英坪社区,龙昌镇仓盈湾社区, 陆坪镇松江村、 福兴村, 牛场镇朵朗坪村、 东南街村、 西北街村、 双龙村、水源村,共4个乡镇9个社区(行政村).需落实征地补 偿费2999.0303万元,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841.9544万元,被征地 农户社会保障资金1512.4499万元,涉及安置人口不变,相关安 置方案不变.

四、7 号地块说明 因本批次报件中7号地块部分不符合《福泉市土地利用总体 -

4 - 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为此该地块不能上报需予以 核减,现特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福泉市国土资源局

2018 年5月18 日 (联系人:杨文玲,联系

电话:13985070365) 福泉市国土资源局

2018 年5月18 日印发 共印

5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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