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7-15

7 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 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提供其他中小微 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 . 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 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 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不再提供 《中 小微企业声明函》 . 1.15.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所有.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人需求 (4)政府采购合同(样本) (5)开标、评标和定标 (6)投标文件格式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 求.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投标截止日期

16 天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

15 天以书面或在相关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 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予书面确认的, 视为已收到通知, 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补充或修改不足

15 天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意并书面 确认后, 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 投标人的投标. 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有责 项目名称:台山市殡仪馆殡葬用品供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SZB2016-2292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8 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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