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5

2019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考评积分实施细则》 (附件5) . 3.9 月12 日-13 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南 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附件 6) . 4.9 月12 日-13 日,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 填写《公共事务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 7) ,并结合学生综 合积分情况确定初选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 予推荐. 5.9 月13 日,学院完成《推免生名单表结构》 ,并上报教务处. 6.根据教育部要求,2015 年起推荐、接收工作在时间上互不交 叉,推荐工作于每年的

9 月25 日前结束,之后将进入复试录取阶段. 推免生须按要求在 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工作 (http://yz.chsi.com.cn/tm) .

三、相关分数计算说明 1.课程成绩一律采取百分制,非百分制成绩按照下表进行换算, 方法如下. 课程学习等级 优良中及格 百分制分值

90 80

70 60 2.附加积分占免试研究生成绩的 15%, 包括社会活动积分 (占5%) 以及学术科研积分(占10%)两部分组成. 3.计算方法:学生六学期社会活动总积分/6,为社会活动总积分 S,S*5%计入总分;

六学期学术科研总积分/6,为学术科研总积分 Z, Z*10%计入总分. 4.附加积分所对应奖项、学术论文发表截止时间均为

2018 年8月26 日.

四、注意事项 1.对在申请推免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 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 定进行相应处理.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必须与学院签定承诺书, 不得办理出 国留学手续,也不得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3.被推荐免试的学生到规定截止时间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 推免 生资格即失效.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 录取资格. 附件: 1.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3.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学术专长评审小组 4.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5.公共事务学院推荐

2019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 合考评积分实施细则 6.南京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7.公共事务学院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表 附件 1: 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 维护推免工 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长:况志华 成员:黄磊陈橹吴文华 曾绍军 章荣君 张曙程倩季芳桐 秘书:卜一附件 2: 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监督小组 监督小组受理学院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申述和建议, 保证推免工 作公平公正,申述渠道畅通. 组长:黄磊成员:曾绍军 章荣君 李崇新 秘书:卜一附件 3: 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学术专长评审小组 学术专长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各类学术成果的认定与审核, 确保推免工作学术性与规范性. 组长:况志华 成员:陈橹程倩章荣君 张曙 秘书:卜一附件 4: 公共事务学院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共8个) ,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特 点、学生规模,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专业 学生总数 推免名额 社会工作

37 4 公共事业管理

35 4 附件 5: 公共事务学院推荐

2019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综合考评积分实施细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