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15 |
第一条 宿舍(公寓)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公寓)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各宿舍(公寓)楼可根据 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 第二条 为培养同学们良好的卫生和劳动习惯,防止疾 病的传播,各宿舍(公寓)指定一名学生担任舍长,并制定 卫生值周制度.从开学初到学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周;
寒暑假期间由留校学生轮流值周. 第三条 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公德意 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激发广大学生的共建热情,各校 区公寓管理组组织专人进行每周至少两次的卫生检查,检查 结果予以公布并记录在册. 住宿学生应团结友爱, 互帮互助, 珍惜他人劳动成果,自觉服从并配合卫生和纪律检查. 第四条 认真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宿舍(公寓) 公益劳动.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壳、纸屑等杂物,保持学 生宿舍(公寓)走廊( "24 小时无垃圾" ,公共场所内不堆放 杂物,爱护宿舍(公寓)周围绿化地.不在走廊和房间内私 拉绳晾晒衣物等.严禁在宿舍(公寓)及周围墙壁上刻画、
2 涂写及张贴或散发各种大、小字报、启示、标语、漫画、传单:严禁在宿舍(公寓)内饲养宠物及其它禽兽. 第五条 讲文明、懂礼貌.宿舍(公寓)内严禁从事各 种体育活动及影响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行为;
自修时间及熄灯 后不大声喧哗,不做打牌、下棋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 动;
宿舍(公寓)内严禁打麻将、赌博、酗酒、起哄闹事;
严禁向窗外、门外泼水和摔酒瓶、瓶胆等物品. 第六条 严禁宿舍(公寓)内从事经商、传销活动.未 经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宿 舍(公寓)内从事租赁、修理、代销代售等经营性活动及收 费性服务活动. 第七条 学年结束,结合相应考核办法,对符合条件的 宿舍(公寓)按《云南财经大学学生宿舍(公寓) "文明寝 室"评比标准》 ,总评宿舍(公寓)卫生成绩,评定校级"文 明寝室" . 第八条 为调动广大同学参与宿舍(公寓)文明建设的 积极性,增强同学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意识, 创建规范、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鼓励开展创建卫生 "免检寝室"活动. 第九条 宿舍(公寓)中有任何一种下列行为,取消该 学年"文明寝室"的评选资格: 1.因违反宿舍(公寓)管理条例,一人次以上(含一人 次)受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 2.因违反宿舍(公寓)管理条例,二人次以上(含二人 次)受到通报批评;
3.无正当理由夜间迟归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 ;
4.违反自修纪律,在宿舍(公寓)内玩游戏、打扑克、 下棋等活动二次以上(含二次) . 第十条 开展创建文明宿舍(公寓)活动,表扬先进, 督促后进,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1.每学年年末,根据"文明寝室"评比标准和各项检查 结果评选云南财经大学校级"文明寝室" ,并给予一定的物 质、精神奖励. 2.每学年评选一次"文明宿舍(公寓)楼" ,颁发流动 红旗. 3.学生宿舍(公寓)的达标情况是学生评优、先进集体 评选的重要依据. 4.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见义 勇为等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励, 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存档.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