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27 |
1 - 惠政发〔2017〕36 号 惠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民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 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效经济区管委会,县直及驻 惠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惠民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民县人民政府
2017 年11 月15 日-2-惠民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 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五位 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 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 策,以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 坚持 六个更加注重 , 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 以推进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 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 量为目标, 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 动力,以 四新 促 四化 ,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形成政府主导、 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完成 十三五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全面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小康 惠民,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 2.主要目标. 到2020 年, 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
2015 年下降 22%, 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
20 吨标准煤以内;
全县化学需 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 20371.4 吨、1161.7 吨、7004.5 吨、4828 吨以内,比2015 年分别下降 11.1%、14.2%、32.0%、33.0%.全县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 制在
835 吨以内,比2015 年下降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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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产业和能源结构优化升级 3.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全面落实 《惠民县推进工业转型 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通 过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装、化纤绳 网、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以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 绿色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等为重点,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推进产品 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 支持重点行业改 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国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 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 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 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环保、能耗、安全 等不达标或生产、 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 要依法依规有 序退出.实施逐步加严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倒逼引导作 用,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层次和核 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参加 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质监局) 4.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 加快发展壮大新材料、 节能 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 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 新模式蓬勃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 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全力 -
4 - 推动第三方物流、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软件及服务外包 等生产服务业实现转型升级,全力提升旅游、健康养老、文化产 业、体育产业、人员培训、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能级档次. 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以培育节能环保产业领军企业为抓手, 做大做强节能环保产业. 推动创新改革, 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为切入点, 着重在新业态、 新模式 成长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服务业扩大规模、优化结构, 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引领的发展新格局. 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和 市场主导作用, 加强先进适用生态环保技术的研发、 示范和推广, 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公共服务平台和基地建设, 以新技术、 新工艺 和新产品为依托,积极培育生态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 (牵头单 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县质 监局、县统计局等) 5.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努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 逐步降低煤 炭消费比重.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 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 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 协调推进风电开发, 推动太阳能 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 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 对超出规划 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 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 在居 民采暖、工业与农业生产、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 散烧煤和燃油消费.(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参加单 -
5 - 位:县城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保局、县质监局、县统计局、 县行政事务管理局等)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6.加强工业节能.推进实施 工业绿动力 计划,加快高效 煤粉锅炉、 新型水煤浆锅炉和太阳能集热系统等新能源在工业领 域的应用, 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和新能源高效利用. 开展重点用 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活动, 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 管理.实施能效 领跑者 制度,树立行业标杆,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突破的关 键技术、做强的新特优产品,完善产业链条,培育产业集群.实 施工业能效对标行动, 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 加强 高耗能行业能耗管控, 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 推进新一代 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 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 将可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 工业园区考核体系.到2020 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 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逐年降低. (牵 头单位:县经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 县商务局、县质监局等) 7.推动建筑节能. 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 县城中心城区 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 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规划、 设计标 准.城市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规划、建设,加快绿色生态 示范城镇建设, 推动绿色建筑由单体向区域发展、 由城区向镇 (街-6-道)延伸.执行省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以政府办公建筑、保 障性住房、 公益性建筑及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示范为抓手, 积极 推广绿色建材. 积极开展绿色施工科技示范工程创建, 加快工程 施工 绿色化 进程.继续推进建筑节能全过程闭合监管,严格 执行居住建筑节能 75%、公共建筑节能 65%标准,试点开展超低 能耗建筑示范建设. 推动太阳能、 地热能等在建筑中的深度复合 利用,
100 米及以下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部推行太 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 继续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县级建 筑能耗监测平台运维及数据应用, 为落实建筑能耗限额制度奠定 基础. 探索建立建筑节能市场机制, 鼓励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PPP 等节能服务新模式. 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建立健全装配式 建筑发展政策、 管理制度, 以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 筑为重点,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为特色,推行标准化设计、工厂 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 开展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示范项目建设. 县城规划区内新建公 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 新建高层住宅实行全 装修. 在土地供应时, 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相关要求列入建设用 地规划条件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 纳入供地方案, 并落实到 土地出让文件中. (牵头单位: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参加单位: 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行政事务管 理局等) -
7 - 8.推进交通运输节能. 提升运输装备大型化、 专业化和标准 化水平,加快淘汰高能耗、低效率的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 通, 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 大力推广节能环保汽车、 新能源汽车、 天然气(CNG/LNG)清洁能源汽车、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等.将 绿色低碳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融入交通基础设施的 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营养护全过程,围绕一批重大工程建设 应用, 全面推进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向纵深发展. 继续推进高 速公路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ETC)建设,稳妥有序地推进高 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 充电桩等设施建设. 广泛应用公路节能新 技术,推广路面材料再生和废旧资源再利用技术.到2020 年, 全县营运客车、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城县客运 单位客运量和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在
2015 年基础上分 别下降 2.1%、6.8%、5.8%、10%和1.8%;
营运客车、营运货车、 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 城县客运单位客运量和港口生产单位 吞吐量 CO2 排放分别下降 2.6%、8%、6.8%、12.5%和1.8%.新 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在
2015 年基础上显著提高,全县新增 重型货车、营运客车、公交车、出租车中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 比例分别达到 20%、30%、70%、100%,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和清洁能源汽车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 局、县经信局,参加单位: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行政事务管 理局等) 9.加强公共机构节能. 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城-8-区建成区内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十三五 期间, 结合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 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对既有 办公建筑进行绿色节能改造. 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 实施节能改造, 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逐步探索 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基准线, 建立能源资源消费信息通报和公 开制度. 建立县级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名录库, 加强对重点用 能单位的监督指导. 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辆, 率先采购使用 节能和新能源汽车, 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 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30%,并逐年提高.新建和既有 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 条件,比例不低于 10%.到2020 年,实现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 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比
2015 年降低 10%、 11%、15%.(牵头单位:县行政事务管理局、县经信局,参加单 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县交通运输局 等) 10.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 等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 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 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 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 设置绿色产品专柜, 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 推 行绿色旅游饭店行业标准, 推动我县绿色旅游饭店建设. 加快绿 色仓储建设, 鼓励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 (牵头单位: -
9 - 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经信局、县城建局、县质监局、县旅游 局等) 11.促进农业农村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