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15 |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 "中国 教师资格网" (http: //www.jszg.edu.cn) 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 申请人信息,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4―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 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 《应届毕 业生就业推荐表》 ;
户籍在我区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 人页)原件;
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 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5 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需同时提交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 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 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 "合格" 或 "不 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也可提供打印好 的"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另需提供助理 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3.5*4.5cm,与网上报名 电子照片同版);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 特别说明: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 格证明、 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 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 (中等职业学校 学历除外),申请人员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 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 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 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 见, 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 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 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 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真学习、 领会和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规范操作,依法认定;
以 人为本,保障申请人权益.在全区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统一安排 辖区内认定工作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及时发 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的顺利开展.加强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管理,在6月21日前,认真 做好认定数据的核查清理工作, 对于不符合认定条件却误生成证 书编号的数据(如未能如期取得合格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数据), ―6― 要在系统内及时申请取消其证书编号.
(二)请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加强对符合 直接认定条件申请人资格的审核管理, 对其所在学校提供的学校 培养师范生资质证明、入伍证明、毕业生名册和毕业生成绩登记 表等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