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2019-07-15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Changmao Biochemical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4)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 摘要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639,120 630,841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年度利润 50,525 3,382 股息 董事建议就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末期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05 元 (含税) . * 仅供识别

2 董事会欣然公告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综合业绩, 连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比较数字分别如下: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 639,120 630,841 销售成本

4 (509,394) (555,846) 毛利 129,726 74,995 其他收入

3 4,018 12,784 其他收益 (亏损) ,净额

3 1,737 (5,889) 销售费用

4 (15,169) (18,464) 行政费用

4 (63,554) (62,389) 金融资产 (损失拨备) 损失拨备拨回

4 (1,304)

178 经营利润 55,454 1,215 融资收入

296 261 融资成本 (1,149) (232) 融资 (成本) 收入,净额

5 (853)

29 除所得税前利润 54,601 1,244 所得税 (费用) 抵免

6 (4,692) 1,456 年度利润 49,909 2,700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外币折算差额

1 (2) 年度总全面收益 49,910 2,698 年度利润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0,525 3,382 非控制性权益 (616) (682) 49,909 2,700 年度总全面收益归属於: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50,526 3,380 非控制性权益 (616) (682) 49,910 2,698 利润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人 的每股利润 -基本及摊薄

7 人民币0.095元 人民币0.006元3综合资产负债表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专利权

660 744 物业、机器及设备 292,537 299,237 土地使用权 25,943 26,642 在建工程 87,531 79,826 递延税项资产 13,949 8,788 银行存款 C 1,700 420,620 416,937 流动资产 存货 108,024 115,335 贸易应收款及应收票

9 98,672 87,148 其他应收款项、按金及预付款项 16,830 23,466 可收回所得税款 C 1,223 抵押银行结余 2,774 15,671 现金及银行存款 85,098 72,602 311,398 315,445 资产总额 732,018 732,382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资本及储备 股本 52,970 52,970 储备

10 576,903 526,377 629,873 579,347 非控制性权益

994 1,610 权益总额 630,867 580,957

4 综合资产负债表 (续) 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八年 二零一七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入 1,945 2,430 递延税项负债

494 484 2,439 2,914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及应付票

11 19,781 73,505 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37,055 20,988 所得税项 2,565

11 银行贷款 39,311 54,007 98,712 148,511 负债总额 101,151 151,425 权益与负债总额 732,018 732,382

5 附注: 1. 编制基础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按照所有适用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规定及公司条例 (香港法例第622章) 的披露规定而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已 按照历史成本法编制. (a) 本集团已采纳的新的及经修订的准则、改进和诠释 本集团於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首次采纳下列新的及经修订的准则、 改进和诠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金融工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客户合同收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 (修订) 股份支付交易的分类和计量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 (修订) 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 年度改进项目 2014-2016周期的年度改进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修订) 澄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香港会计准则第40号 (修订) 投资性房地产调动 香港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22 外币交易及提前考虑 由於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呈列作出了变动,为符合本年度的呈列方式,於 二零一七年的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需要重新分类.以前归类为行政费用的金融资产减值 损失现在在综合全面收益表中单独列示. 除附注1(c)所披露者外,采纳该等新的及经修订准则,改进及诠释对以前期间确认的 金额并无任何影响,亦不会影响当前或未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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