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7-16 |
8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0 工期 2019年7月31日前完工
11 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磋商保证金通过非现金方式缴纳(以支 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以现金方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并注明采购 项目编号.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万元整 磋商保证金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保证金的交纳以 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到达采购代理机构以下账号: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仁和支行 账号:
77220100003991258 银行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街转盘 开户行行号:
313656000168 请各供应商尽可能考虑提前几天提交磋商保证金, 供应商如 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不能参与磋商. 采购代理机构凭银行进账单向供应商出具收据, 经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到账后供应商凭转账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换取 收据. 磋商结束后,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 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定 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以公示期满后供应商前来办理退 款手续次日时间起算).磋商保证金均以支票、转账方式退回 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账户,一律不退现金.退还磋商保证金时供 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1)保证金退还申请表(磋商当天由
9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
(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单位公章);
(3)磋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
(4)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及履约担保收据复 印件(仅对成交人适用).
12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的10%.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成交供应商将履约保证金缴纳至采购指定账户, 项目完成验收 合格后无息退还.
13 询问和质疑 (1)询问和质疑的对象: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特定资格 条件、项目要求和评分细则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 并按规定作出答复;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除特定资格条件、项 目要求外)、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询问和质疑的,由采购 代理机构受理并按规定作出答复. (2)质疑期限: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在磋商文件 公告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质疑的, 将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 采购程序环节结束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对采购结果的质 疑,应在采购结果公告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4 投诉 受理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新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
电话:0812-
2914138 15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