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7-16 |
被告人刘某某,男,1993年5月12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暂住 上海市普陀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沪金检一部刑诉〔2019〕21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某 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19年6月1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赵某某出 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 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以牟利为目的,使用微信号昵称"性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 布贩卖淫秽视频的信息.2019年3月下旬,被告人刘某某通过点对点传送的方式,先后 三次贩卖给何某视频36部,获利人民币150元.经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审查鉴定,上 述视频中的33部为淫秽视频文件. 2019年4月4日,被告人刘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上述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刘某某在庭审中均无异议,并有证人何某的证言,经被告人确认 的微信信息、相关聊天、转账记录,相关搜查笔录、扣押清单,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 定所出具的计算机司法鉴定意见书,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出具的淫秽物品鉴定清单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资料、侦破经过、工作情况等证据所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网络贩卖淫秽视频文件33个,其行为 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 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某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 元.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即自2019年6月18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止;
罚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并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周巍 书记员陆治乾 二一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