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17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 12801-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企业生产过程的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

建立行业、 企业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体系和编写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的标准、规范 等;

也适用于对行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状况,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与管理措施的考核和监察. 农业、林业、矿山、电力、建筑、交通运输等生产过程的安全、卫生要求, 应结合生产特点制订. 本标准中的卫生,系指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工程技术和组织管理.

2 引用标准 GB1.8 标准化工作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标准编写规定 GB2893 安全色 GB2894 安全标志 GB4064 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 GB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GB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3 术语 3.1 生产过程 production process 一般指从劳动对象进入生产领域到制成产品的全部过程. 本标准中的生产过程包含安全作业和施工的过程. 3.2 生产物料 production materials 生产需要的原料、材料、燃料、辅料和半成品. 3.3 剩余物料 waste materials 生产过程中的余料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包括气态、液态和固态物 质. 3.4 生产装置 production equipments 生产需要的设备、设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各种劳动资料.

4 基本要求 4.1 凡对人员的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危害,对财产可能造成损失的生产过程, 都必须制订安全、卫生标准. 4.2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中,应对下列诸因素明确规定具体要求: a.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

b.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C.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d.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e.生产物料;

f.生产装置;

g.设备、设施、管线、电缆的配置和作业区的规划和组织;

h.生产物料、产品、剩余物料的贮存和运输;

i.人员选择;

j.防护技术措施;

k.管理措施;

l.其他. 4.

3 根据危险和有害源特点, 明确规定相应的安全、 卫生防护距离和防护带. 4.4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标准的编写应符合 GB l.8 规定.

5 对影晌生产过程安全、卫生备因素的一般要求 5.1 阐明危险和有害因素 在规划、设计、组织和实施生产时,必须首先阐明以下内容: a.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或可能产生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性质,危 害的途径和后果;

b.可能产生危险和有害作用的过程、设备、场所和物料;

c. 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或浓度, 以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指标. 5.2 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的选择及其平面布置 5.2.1 选址的原则: a.选址时,除考虑其经济性和技术合理性外,还必须按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同时选定生活区、水源以及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的排放点;

b.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

c.产生危害较大的气体、烟雾、粉尘、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的工业企业 选址时,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d.掌握厂址、矿区、施工作业区及其周围环境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资料 和必要的生态资料.不宜在有洪水、山谷风、泥石流、滑坡、断层、流砂层、溶 洞等地段建厂,如在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区、膨胀土区、淤泥区、滑坡区及可能 遭受洪水、 泥石流危害的地区建厂时, 必须对地基、 护岸等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e.不许在已采矿坑、有机物和化学废弃物上面建厂,要避开航空站和市政设 施,并与高压输电线路保持规定的距离;

f.根据企业物流、人流状况,确定厂区内交通运输通道和人行道及其安全设 施,公路、铁路干线不得通过厂区;

g・厂区设计最低标高应符合有关规定. 5.2.2 平面布置的原则: a.锅炉房、氧气站、氢气站、乙炔站、煤气站、危险品仓库、原料场、废弃 物处理场等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生产装置和场所,应根据生产特点, 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原则下合理布置.消防站、急救站等公用设施,应布置在便 于服务、指挥和使用的地点;

b.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厂矿企业时,厂房(装置、单元、作业场地、设施) 之间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消防给水及有关设施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 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源的车间、 装置和设施与控制室、 变配电室、 仓库、办公室试验室等公用设施的距离必须符合防火;

防爆、防尘、防毒、防振、 防辐射、防触电和防噪声规定;

d.电离辐射装置宜布置在厂区内人流少、位置僻静的区域,与居民点和人行 道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e. 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通风、采光和防火规定;

f.厂(场)内运输网应根据生产流程,结合进出厂(场)物品的特征、运输量、 装卸方式合理布局,并满足防火、防爆、防振、防尘、防毒和防触电等安全、卫 生要求,保证消防车、急救车顺利通往可能出现事故的地点;

g.利用水路运输时,选定的船坞和码头的位置,应保证当水情、气象变化时 的作业安全;

h.应根据生产性质、地下设施和环境要求,规划绿地面积和绿化带. 5.3 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5.3.1 设计、组织和实施的原则: a.应防止工作人员直接接触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设备、设施、生 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

b.应采用没有危害或危害较小的工艺、施工技术;

c.对具有或能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工艺、作业、施工过程,应采用综合机 械化、自动化或其他措施,实现遥控或隔离操作;

d.对产生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过程,应配置监控检测仪器、仪表,必要时配置 自动联锁、自动报警装置;

e.及时排除或处理具有危险和有害因素的剩余物料;

f.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或系统,必须设置能保证人员安全、设备紧急停止 运行的安全监控系统;

8.对产生尘毒危害较大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应采取密闭、负压等综合 措施;

h.对易燃、易爆的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i.排放的有害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j.其他. 5.3.2 对工艺、作业和施工过程的控制、检测系统的要求: a.对事故后果严重的生产过程,应按冗余原则,设计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 并能保证在出现危险时能自动转换到备用装置或备用系统;

b.各种仪器、仪表、监测记录装置等,必须选用合理,灵敏可靠,易于辨识. 5.3.3 工艺、作业和施工文件中,应接 5.1 条的要求,载明危险和有害因 素的概况及相应的预防和处置措施,以及操作和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5.4 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的建(构)筑物 5.4.1 生产厂房、仓库和各种构筑物的结构强度、耐火等级;

通风、采光、 照明等, 均应按其使用特点和地区环境条件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必要时应有防水、 防漏措施. 5.4.2 锅炉房的设计,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4.3 建(构)筑物的通风换气条件,应保证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危险和有害 物质浓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5. 4.

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振动、 高温、 高压、 深冷、 腐蚀等因素, 如对建(构) 筑物造成影响时,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4.5 生产、处理、贮存有极度和高度危害毒物的厂房和仓库,其墙壁、 顶棚和地面均应光滑,便于清扫,必要时加设保护层及专门的清洗设施. 5.4.6 电离辐射装置的设计、建造,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5.4:7 有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形式以及选用的建筑材料,必 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4.8 危险性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通道;

出人口不少于两个;

门窗应向 外开启;

通道和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5.4.9 根据建(构)筑物的高度和布局以及作业区的特点,按有关标准规定 设置防雷电设施. 5.5 生产物料 5.5.1 应优先采用无毒和低毒的生产物料.若使用给人员带来危险和有害 作用的生产物料时,则必 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制订使用、处理;

贮存和 运输的安全、卫生标准. 6.5.2 对不易搬运的物料;

应设置或采用便于吊装及搬运的装置或设施. 5.6 生产装置 5.6.1 应尽量选用自动化程度高的设备.危险性较大的、重要的关健性生 产设备,必须由待有专业许可证的单位进行设计、制造和检验. 5. 6.

2 使用的各种设备, 均应符合 GB1.

8 中第 3. 5.

3 条、 GB5083 和GB4064 的规定. 5.6.3 锅炉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检验,必须按国家现行锅炉 及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条例进行,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5.6.4 选用的起重运输机械,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 5.6.5 用于有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应根据场所的危险等级和 使用条件,按有关规定选型. 5.6.6 设备本身应具备必要的防护、净化、减振、消音、保险、联锁、信号、监测等可靠的安全、卫生装置.对有突然超压或瞬间爆炸危险的设备,还必 须设置符合标准要求的泄压、防爆等安全装置. 5.7 设备、设施、管线、电缆配置和作业区的组织 5.7.1 配置设备、设施、管线、电缆和组织作业区的基本要求 a.在生产厂房和作业场地上配置的生产设备、设施、管线、电缆以及堆放的 生产物料、产品和剩余物料,不应对人员、生产和运输造成危险和有害影响;

b.各设备之间,管线之间,以及设备、管线与厂房、建(构)筑物的墙壁之向 的距离,都应符合有关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

c.在设备、设施、管线上有发生坠落危险的部位,应配置便于人员操作、检 查和维修的扶梯、平台、 围栏和系挂装置等附属设施. 5.7.2 设备布置的原则: a.便于操作和维护;

b.发生火灾或出现紧急情况时,便于人员撤离;

c.尽量避免生产装置之间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减小对人员的综合作用;

d.布置具有潜在危险的设备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分散和隔离,并设置必 要的提示、标志和警告信号;

e.对振动、爆炸敏感的设备,应进行隔离或设置屏蔽、防护墙、减振设施等;

f.设备的噪声超过有关标准规定时,应予以隔离;

8.加热设备及反应釜等的作业孔、操纵器、观察孔等应有防护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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