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7-16 |
2.2 优先并排除所有先前有关标的物供应之讨论、陈述(契约上或其他)及安 排. 3. 担保 3.1 双方当事人确认买方基於信赖卖方之陈述、保证及承诺,签署本契约. 3.2 除适法要求外,卖方并对买方担保: 3.2.1 所供应之标的物品质优良,并无材料上或制造上瑕疵;
3.2.2 标的物於交付买方时,即使所有权尚未移转,亦绝无存在任何质权、留 置权、抵押权及其他权利负担;
3.2.3 买方自标的物交付时起,有权持有而不受干扰;
3.2.4 标的物符合所有买方告知卖方之使用目的,或因标的物之性质、系统相 容及/或买方营业之用而为卖方所应知,或属标的物应有之通常效用;
3.2.5 标的物完全符合本契约、订单明细报告(或采购标单)及双方议定之规格书、 图式或其他资料文件之要求;
3.2.6 标的物符合卖方或制造商先前所提供之样品或规格;
3.2.7 标的物均为新零件制造,并符合国际要求之品保水准;
3.2.8 标的物如包含有软体者,交付及安装时无病毒;
3.2.8.1 无程式故障、错误、瑕疵或其他不利影响软体、硬体或软体规格所安装 之系统之操作能力;
3.2.8.2 未含有时间炸弹病毒、特洛埃木马病毒、蚕食病毒、陷阱病毒或其他任 何有损买方资料、程式或应用之设计机制;
及3.2.8.3 授权软体所使用之程式,现在及将来均不会任何异常或繁复状况,以致 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