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16 |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 人的投标保证金, 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 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⑴ 供应商在磋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⑵ 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本次磋商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
⑶ 磋商会议开始后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
⑷ 供应商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磋商或谋取成交的;
⑸ 成交供应商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的. (6)供应商报名后磋商当日无故不参加磋商活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名 时间截止书面前告知我中心并取得中心同意的和遇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
3.1.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主管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 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
7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1.8 报价: ⑴ 供应商在《基础报价书》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 的初步报价,只作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终报价 是对全部采购物的一次性包干总报价(含采购服务费) ,是获得评定 成交的依据,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在报价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 变化因素的影响. ⑵ 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 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按(发 改价格【2011】534 号文件的规定)向赫章县政务中心交纳招标代理 服务费,收取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100 以下 1.5% 100-500 1.1% 根据以上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段计算中标服务费;
成交供
8 应商的成交预算中包含此项费用. 3.1.9 本 《磋商文件》 解释权属采购单位和赫章县政务服务中心. 3.2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条件 3.2.1 必须有本《磋商文件》要求的资质和文件;
3.2.2 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取得《磋商文件》的;
3.2.3 按规定交纳了磋商保证金;
3.1.4《响应文件》的编制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3.1.5 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 记录. 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3.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获取了《磋商文 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本中心提出书面询问或质疑,采购人 和本中心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的供应商.未在本中心报名取得《磋 商文件》的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提出的询问或质疑,本中心不作任何 答复,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的质疑,采购 人和本中心不予答复.未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 出的质疑,采购人和本中心不予答复.已报名参加,但未成交的供应 商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原因,采购人和本中心不予解释. 3.3.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没有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将被视为 完全认同《磋商文件》 . 3.3.3 本中心对已发出的 《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 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 《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