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16 |
2019 年第
3 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 的意见》及国务院在全国推行 证照分离 改革的要求,推进《特种设备 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实施,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强 特种设备监管,经广泛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对现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项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目进行了精简整合, 制定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附件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附件 2)、《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认定项 目》(附件 3),现予公告.
以上目录和项目自
2019 年6月1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
2019 年1月16 日 附件
1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 许可 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 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 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设计 单位 许可 压力容器 设计 1.压力容器分析设计 (SAD) 2.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 设计 3.移动式压力容器规则 设计 1.压力容器制造单位的设计许可纳入制造 许可(压力容器分析设计除外),并在制造 许可证上注明. 2.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 力容器, 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 无设计能 力的压力容器制造单位应当将设计分包至 持有相应设计许可的设计单位. 3.取得分析设计的单位必须同时取得规则 设计许可资格. 压力管道 设计 长输管道 (GA
1、GA2) 1.公用管道(GB
1、GB2) 2.工业管道(GC
1、GC
2、 GCD)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一. 制造 单位 许可 锅炉 制造(含 安装[散装 锅炉除 外]、 修理、 改造) 锅炉(A) 锅炉(B) 许可参数级别及覆盖关系见注二. 压力容器 制造(含 安装、修理、改造) 1.固定式压力容器 (1)大型高压容器(A1) (2)球罐(A3) (3)非金属压力容器(A4) (4)超高压容器(A6) 2.移动式压力容器 (1)铁路罐车(C1) (2)汽车罐车、 罐式集装箱 (C2) (3)长管拖车、 管束式集装 箱(C3) 3.氧舱(A5) 4.气瓶 (1)无缝气瓶(B1) (2)焊接气瓶(B2) (3)特种气瓶 固定式压力容器 (1)其他高压容器(A2) (2)中、低压容器(D) 1.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分级方法按照 《固定 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下同). 2.大型高压容器指内径大于或者等于2米的 高压容器(下同). 3.超大型压力容器是指因直径过大无法通 过公路、 铁路运输的压力容器. 专门从事超 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容器分片现场制造 的单位, 应取得相应级别的压力容器制造许 可 (许可证书注明超大型中低压非球形压力 容器现场制造),持有 A3 级压力容器制造 许可证的制造单位可以从事超大型中低压 非球形压力容器现场制造. 4.特种气瓶包括纤维缠绕气瓶(B3)、低温绝 热气瓶(B4)、内装填料气瓶(B5). 5.覆盖关系:A1 级覆盖 A
2、D 级,A
2、 C
1、 C2 级覆盖 D 级. 6.取得 A5 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的单位可以 制造与其产品配套的中低压压力容器. 许可 类别 项目 由总局实施的子项目 总局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 门实施或由省级市场监管 部门实施的子项目 备注 制造 单位 许可 安全附件 制造 1.安全阀(A) 2.爆破片装置 3.紧急切断阀(A) 4.气瓶阀门 1.安全阀(B) 2.紧急切断阀(B) 1.安全阀、 紧急切断阀许可参数级别见注三 2.气瓶阀门许可范围不包括无毒不可燃非 强氧化介质用气瓶阀门以及无国家标准的 气瓶阀门 (非许可范围内气瓶阀门只需要通 过型式试验) 压力管道 元件制造 1.压力管道管子(A) 2.压力管道阀门(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