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9-07-16 |
2 一整套以同步方式复用、交叉连接和传输的标准化数字传送结构,目的是为了使正确适配的净 荷在物理传输网上传送. 2.0.13 不间断电源 (UPS) 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 由整流器、逆变器、蓄电池组成的电源设备,在交流输入电源发生故障(如电力中断,电压、 频率、波形等不符合供电要求)时,保证向负载供电的连续性. 2.0.14 波分复用(WDM) Wavelength Division Multiplexing 把不同波长的光信号复用到一根光纤中进行传送的方式统称为波分复用.
3 一般规定 3.0.1 按照覆盖范围的行政等级和用户数量,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分为特级、甲级和乙级. 国家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为特级;
服务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或者网络覆盖用户 在100 万及以上的,为甲级;
服务于地(市)级,或者网络覆盖用户在
100 万以下的为乙级. 3.0.2 不同等级的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的建筑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应符 合表 3.0.2 的规定. 表3.0.2 不同等级的耐火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结构安全等级 等级特级甲级乙级耐火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设计使用年限 50~100 年50 年50 年 结构安全等级 一级 一级 一级 注:不同等级室内环境标准及系统设计要求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相应规定. 3.0.3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设计应满足其系统运行管理、用户管理、内容管理和维护管理等 业务需求,并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 3.0.4 各工艺系统的配置应保障安全播出的要求,并符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相关管理规定. 3.0.5 选用的设备应为入网认证产品. 3.0.6 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宜设置异地备份系统.
4 工艺系统设计 4.1 设计总体要求 4.1.1 网管系统要求:
1 应采用开放结构和标准接口;
2 设备必须稳定、可靠;
3 软件应采取模块化体系结构,具有可移植性;
4 软件应支持 B/S 或C/S 结构;
5 硬件平台应具有扩展和升级能力. 4.1.2 根据承担的具体业务功能,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管理中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系统:
1 网络管理系统;
3 2 信源、播出及传输系统;
3 内容管理系统;
4 数据管理系统;
5 内部通信管理系统;
6 综合网络管理系统;
7 时钟与同步系统;
8 运营支撑系统等. 4.1.3 各工艺系统设计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4.1.4 各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安全机制. 4.1.5 网络管理系统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实时监视网络的运行状态及网络性能;
2 收集和分析网络性能数据、配置、更新网络设备参数;
3 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发出告警信号,启用备用设备,进行故障处理;
4 对网络的拥塞进行调度处理;
5 网络配置管理、计费管理;
6 安全监控管理等. 4.1.6 信源、播出及传输系统应包括如下内容:
1 卫星广播电视节目的接收及处理;
2 光缆及电缆传输节目的接收及处理;
3 本地自办节目的接收及处理;
4 视音频信号压缩编码及复用;
5 条件接收系统(CAS);
6 节目的分类打包及整合;
7 EPG 信息处理;
8 节目的码率调整、再复用;
9 节目的分发;
10 节目监视、监听;
11 节目码流轮询监测及实时监测;
12 节目传输系统等. 4.1.7 内容管理系统应包括如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