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16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 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 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
9 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 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 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 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 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 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 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Ⅱ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 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 20t/h 以下的燃用高 污染燃料的锅炉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塑料再生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园区准入条件的碳素类项目. 不属于 再生铅项目. 不属于 污染物不能集中有效处置的木炭项目. 不属于
4 石棉制品项目. 不属于 新建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装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不属于 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排放恶臭气体或高浓度有 机废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 不属于 不符合规划新增铅、汞、铬、砷、镉等一类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不属于 新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的项目;
未进入化工园区的化工项目. 不属于 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市下达的环境质量目标的地区, 新 建增加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不属于 其他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可知,项目为木材加工销售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建设项目,可按照程序 办理环评审批. 3.2 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 》及其登记表可知,乐陵市境内共 有3处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见表 4. 表4生态保护红线一览表 生态保护对象 范围 德州市碧霞湖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红线区位于乐陵市霞光大道 东北侧,辛庄村、堤口杜村 南侧,李铁匠村、马甲道口 村西北侧.一级红线区外侧 20-100m 德州市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东至枣城北大街,西至齐油 坊村西口,南至千倾庄村, 北至李达子村南口 德州市乐陵金丝小枣森林公园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 红线区 东至付兴宇村,西至杩头苏 村,南至洼里贾村,北至枣 王村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及其登记表可知:乐陵市境内 共有
3 处生态保护红线区,拟建项目位于乐陵市黄夹镇范纸坊村,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 保护区为德州史献亭村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11km(E) ,未涉及以上生态红线区域 范围,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