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6 |
2019 年第
54 期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AW1954)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 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商业银行理 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等有关条款,特向您提示如下: 本理财计划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 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 您应 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吉林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 投资者可能无法 取得收益, 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请认真阅读理财销售文件中风险揭示和最不利投资情况分 析的内容,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 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 项下投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 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并有可能损失本金,由 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信用风险: 本产品投向的主体在经营中发生信用违约或经营不善等因素进而导致投资者有遭 受损失的风险, 吉林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 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者 本金及收益.投资者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逢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或者单个产品/组合产品价格发生 较大波动,利率以及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收益减少. 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因此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 时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的机会. 5.管理风险: 在本产品运作过程中, 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 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6. 延期风险:如果融资人在融资到期时没有足额偿付本息等因素,吉林银行提请司法追偿, 则本理财产品有延期风险. 7. 提前结束风险:如产品运作过程中,发生吉林银行认为的重大风险事件,吉林银行有权提前 要求融资人偿还本息,则导致本产品面临提前结束风险. 8. 信息传递风险: 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 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 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本行按照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 发布当期理财产品的运作、 到期清算或提前终 止等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吉林银行网站(www.jlbank.com.cn)查询,如果投资 者未及时查询, 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 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