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16 |
该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1月12 日通过了专家技术审查. 评 价单位―山西德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专家技术审查意见, 对《报告表》进行了修改补充.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根据《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谷县铸造行业 提标升级整改方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17]02 号), 《太谷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钢铸造行业提标升级深度治理整治方 案的通知》(太政办发[2018]2 号),企业进行提标升级改造,该 项目已于
2017 年3月31 日由太谷县经济和商务粮食局以 (太经 商粮[2017]34 号)备案,选址位于太谷县小白乡白燕村东
250 米处,主要改扩建生产车间
10000 平方米(立体仓库加智能化机
2 加工改造) ;
购买安装中频电炉,天然气(LNG)隧道退火窑,水 平自动化造型生产线,全自动化造型机,迪砂 D3-X-425 垂直自 动化造型生产线,抛丸机,电热退火窑,射芯机,注塑机,空压 机,浇铸机,机加工设备等生产设备及配套除尘设施;
新增变压 器容量 4800KVA.项目总投资
8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95 万元.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专家技术 审查、以及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实施建设.
二、原有工程存在环境问题: 生产原料半封闭堆放,易产尘;
冲天炉露天安置,脱硫设施 顺序不对,脱硫除尘效果不好,出铁口未设置集气罩,产生大量 粉尘;
造型工艺为人工造型、人工浇铸、自然冷却,未采取粉尘 收集措施,无组织粉尘排放明显;
部分生产固废在厂区半封闭堆 置易产尘;
使用燃煤锅炉,不符合环保政策要求;
产噪设备采取 措施有限,噪声影响较大;
原有工程生活污水未建污水处理站. 按 《太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玛钢铸造行业提标升级深度 治理整治方案的通知》 (太政办发[2018]2号)要求进行提标改造.
三、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环评规定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 提标升级整改过程中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 确保污染物排放总 量控制在批复指标范围以内,即:二氧化硫 1.96 吨/年,烟尘 5.198 吨/年,氮氧化物 5.16 吨/年,粉尘 6.95 吨/年.并重点 做好以下工作: 施工期:
3
1、对易产生扬尘的原辅材料采取喷淋、苫盖、围挡等挡风 抑尘措施,防治大气污染.
2、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
3、建设集水沉砂池,禁止施工废水和携带水泥、油污染物 的雨水进入水体.
4、国家规定作息时间或习惯作息时间不得作业,避免高噪 声设备同时使用.如确需连续作业时,依法申请环保部门批准后 方可进行.
5、建筑垃圾指定地点集中填埋. 营运期:
1、 冲天炉配套旋风除尘+水冷降温+脉冲布袋除尘+高效脱硫 装置+压滤机,冲天炉出铁口配套集尘罩+脉冲布袋除尘,排气筒 高度均不得低于 15m.
2、中频电炉配套吸尘罩+脉冲布袋除尘,排气筒高度均不得 低于 15m.
3、浇铸点配套集尘罩+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装置,排气筒高度均不得低于 1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