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招标方式购回,则应向全体股东一视同仁提出招标 建议. 第三十三条 除非本行已经进入清算阶段,本行购回其发行在外的股份,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本行以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其款项应当从本行的可分配利润账面余 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
(二) 本行以高於面值价格购回股份的,相当於面值的部分从本行的可分配利 润账面余额、为购回旧股而发行的新股所得中减除;
高出面值的部分, 按照下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