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18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本) 项目名称:农产品粗加工生产线 建设单位(盖章): 成都市川味食坊食品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 制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 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 (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 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3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 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 成都市川味食坊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租赁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 限责任公司闲置厂房 3450m2 ,新建调味制品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年产干辣椒 4000t/a、辣椒节 1000t/a、辣椒粉 1000t/a、麻辣混合料 100t/a、花椒 600t/a、 花椒粉 50t/a、香料 100t/a. 根据现场勘查,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建有

2 栋生 产厂房(1F)、4 栋综合楼(3F),以及供水供电、污水预处理池等配套设 施, 该公司于

2015 年通过崇州市环保局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的批复 (崇环建 评〔2015〕102 号),于2017 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崇环保验〔2017〕114 号).项目租赁位于厂区东侧 2#车间部分厂房进行调味品生产,该车间目前 为闲置空房,未进行生产,无遗留原有污染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 项目名称 农产品粗加工生产线 建设单位 成都市川味食坊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四川省崇州市桤泉镇灵宝西街

160 号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政编号

610000 建设地点 四川省崇州市桤泉镇灵宝西街

160 号 立项审批 部门 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2018-510184-13-03-30 7938】FGQB-0428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469 其它调味品、 发酵 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45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33.5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3.3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5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4 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应 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成都市川味食坊食品有限公司委托 四川锦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环评手续.我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 告表编制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 了充足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C1469 其他调 味品、发酵制品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本)(修正)》 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同时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项目所用的 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 策.崇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 【2018-510184-13-03-307938】FGQB-0428 号 )对本项目建设予以确认.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 规划符合性 (1)与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位于成都崇州市桤泉镇灵通村二组, 租赁成都龙腾四方食品有限责任 公司 2#车间部分厂房进行调味品生产,根据《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规 划(2012-2020 年)》,成都农产品加工业以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为目标,根据 区域和农产品优势产业发展现状,因地制宜,积极整合和规范发展各类农产品 精深加工产业园,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梯度转移,加快实现加工园区化、园区 产业化、产业集聚化,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能力和精深加工水平.至2020 年 形成 一心、六园、十基地 的新格局.本项目属于 十基地 中的崇州桤泉 农产品加工基地,因此,项目建设与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规划相符. (2)与崇州市桤泉镇总体规划的符合性 项目建设位于桤泉镇灵通村二组,根据崇州市桤泉镇总体规划修边,项目

5 位于农产品加工区内,与崇州市桤泉镇总体规划相符,见附图 2.崇州市国土 资源局和崇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意见已予以确认. 另外, 根据 《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 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经领办〔2017〕20 号)之规定 严格 限制在工业园区外新建工业企业和新上工业项目.除主要原材料采用本地矿 产、林产资源,以及没有规划工业园区的乡镇允许适度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手 工业和无污染的轻工产品制造外,所有新建工业企业及需新征用土地的技改、 扩建项目,都必须进入工业园区 ,本项目为农产品初加工,且本项目未新征 用土地, 因此与 《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 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经领办〔2017〕20 号)不冲突,项目 已取得的《崇州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认定申请表》予以说明. 综上所述, 本项目选址与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产业布局规划相符, 与崇州市 桤泉镇用地布局规划相符, 与 《成都市工业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 步加强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成工经领办〔2017〕20 号) 不冲突.

四、 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性及选址可行性 (1)与《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符合性分析 根据《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食品企业选址要求 如下:要选择地势、交通方便、有充足的水源的地区,厂区不应设于受污染 河流的下游;

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 染源;

不得有昆虫孳生的潜在场所,避免危及产品卫生;

厂区要远离有害场 所,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应有防护地带.项目选址与《食品企业 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的选址要求的对比分析见表

1 所示. 表1项目选址与相关标准要求的对比分析一览表 序号 相关标准选址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1 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显著污染的 区域 项目区位于成都市农产品加工产 业园, 周边以食品加工为主, 无对 食品有显著污染的工业企业. 符合

2 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 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它 根据现场调查, 本项目厂区周围无 有害废弃物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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