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6 |
(一)
7 户通过公司充值接口购买的游戏中使用的货币存在于游戏内, 并未存在于游戏程 序之外,也未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公司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且,各款游戏中的 货币道具不得相互消费及交易,该等游戏中使用的货币不属于《通知》规范的虚 拟货币,因此,公司在该业务模式下也未从事虚拟货币发行行为. 2.2.2 公司销售虚拟物品不涉及金融类产品的非法融资 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释》等相关法规法规的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宣传,向 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 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 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 法实施该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 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经本所律师核查, 公司现持有浙江省文化厅核发的编号为浙网文[2016]0151-
051 号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核发的编号为浙 B2-
20100382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以上许可均在有效限 内.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在 传视频赚玉米 平台业务开展中,不存在销售虚拟 物品情形;
在游戏联运业务中, 公司存在向客户销售游戏中使用的货币道具行为, 但根据公司公布的销售政策, 该等游戏道具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公司并未向用户 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并且, 公司取得开展该等游戏联运业 务的经营许可,因此,公司游戏联运业务中销售游戏道具不属于非法融资行为. 2.3 公司不存在违反《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 法规的情形.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一)
8 本所律师认为,如前所述,公司未从事虚拟货币发行及交易服务,因此,不 存在违反《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 反馈问题 4:公司与百度在线存在推广服务,在百度在线页面特定位置 展示爆米花网站作品信息链接的技术服务和其他衍生服务.请公司补充披露公 司是否存在购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业务. 若存在: 请公司补充披露公司与互 联网信息搜索服务平台的合作模式,包括不限于:购买的关键词、付费条件及其 他主要约定. 请主办券商、 律师补充核查上述事项, 并针对上述事项是否违反 《互 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 、 《商标法》 、 《广告法》 、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是否存在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行为, 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是否存在不能继续购买该服务的情况,是否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明确意 见. 3.1 公司存在购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务情况 根据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百度在线 )签 订的编号为 151518CZ0472 的《推广服务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以及公司的说明, 公司在 v.baidu.com、 video.baidu.com 网站的固定推广位投放并展示公司网站作品 信息及链接,公司并未向百度在线购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 根据与北京凌飞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凌飞天讯)签订的编号为 HZ-YY- 20151215-1 的《视频推广合作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公司存在向凌飞天讯购 买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业务的情况,合作仅限 www.sogou.com、v.sogou.com 和tv.sogou.com, 公司购买推广类型为按点击付费网络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