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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号) 7.《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 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第
88 号) 9.《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安监总厅应急〔2011〕
222 号) 10. 《海口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海府 〔2015〕
70 号) 11.《海口市美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海美府办 〔2015〕110 号) 12.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 1.4 美兰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美兰区位于海口市东北部,东接文昌市,南连琼山区,西接
7 龙华区,北临琼州海峡.美兰区是海南省委、省政府机关所在地, 是海南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海口市的中心城区.美兰区下辖灵 山镇、演丰镇、三江镇、大致坡镇
4 个镇和白龙街道、蓝天街道、 和平南街道、海府街道、博爱街道、白沙街道、海甸街道、人民 街道、新埠街道
9 个街道,常住人口 70.28 万人. 总面积
581 平方公里.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体商户、 作坊约
80000 多家. 美兰区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类型为建设工程事故、火灾事故、特 种设备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 烟花爆竹事故、燃气事故等.据近年来统计表明,我区事故主要 集中在火灾事故、建设工程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同时由于我区 安全生产的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力量薄弱,应急救援设备不配套, 抢险救援能力不足,部分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不健全,人们补救 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造成生命财产重大损失.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海口市美兰区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 应对工作: (1)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2)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 故. (3)需要区政府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海口市美兰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 是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全区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系统由本预案和其他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区级相关部门
8 专项预案、各镇(街)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 现场应急方案组成.在功能上既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现场应急处 理预案、各镇街的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管理协调,又与现场应急处 理预案共同形成统一的整体,互为补充,互相支持. 2. 指挥机构与职责分工 2.1 指挥部机构 成立海口市美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承担海口市美 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工作,实行指挥长负责制. 总指挥:区长 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 分管事故发生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的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安监局、 区科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委、市公安局美兰分 局、市交警支队美兰大队、市消防支队美兰大队、区农林局、区 海洋和渔业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委、市 质监局美兰分局、区食药监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商务局、 区司法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
9 个小组:抢险救援组、工程抢修组、医疗救护 组、现场管制组、后勤保障组、新闻中心组、善后处理组、专家 技术组、事故调查组. 2.2 职责与分工 2.2.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在本预案启动时,负责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实施统一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