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7-16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 下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
2017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河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直管站运行维护(质控)项目 招标文件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自
2015 年以来,有至少
20 个(含20 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环境 空气质量自动站(不含微型站)的运维或质控检查经验,并提供相应证明材 料(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 作假行为(以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或整改通知等处理文 件为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 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后,须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 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用 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
】
6、已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空气站运维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由业主代表提供证 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河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直管站运行维护(质控)项目 招标文件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勘查,投标方可自行勘查. 1.10.1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以前,答疑问题 投标人可通过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进行网上提交.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 日前 1.10.3 招标人说明澄清的时 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24 小时内 3.2.2 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272 万元;
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出本项目采 购预算价时,将被导致废标;
当所有投标人投标总价均超过采购预算价时, 将宣布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伍 万元整;
截止日期: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缴纳方式:从公司基本户以转账方式转出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营业部:41050100360809999996016757 3.5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河南省省级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直管站运行维护(质控)项目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