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16 |
(提供《投标 人资格声明函》) 1.
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 投标人或其实验室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 CMAF 或CMA 认证证书, 且具有 (包 含食品)的检验检测能力.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9-A047
2 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 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 承诺;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 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 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 年)的通知》 (国发〔2014〕21 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 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 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 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 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 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 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
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 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19 年6月27 日起至
2019 年7月3日期间(每天上午 2019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 项目编号:GZSKST19-A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