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16 |
6 氟化物 无机化学工业 6.0 排污单位污水 总排放口 其他排污单位 8.0
7 阴离子表面活性 剂(LAS) 弹药装药行业 1.0 其他排污单位 3.0
8 总铜 陶瓷工业 0.1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2 钒工业 0.3 其他排污单位 0.5
9 总锌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 0.5 陶瓷工业、稀土工业、橡胶制品工业(乳 胶制品企业) 、无机化学工业、再生铜、 铝、铅、锌工业 1.0 铜、镍、钴工业、电池工业、铅、锌工业、电镀1.5 其他排污单位 2.0
10 总硒 排污单位 0.1
11 氯离子 排污单位
3000 12 粪大肠菌群数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
100 MPN/L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综合医疗机构和其 他医疗机构
500 MPN/L 其他排污单位
1000 个/L
13 总汞 油墨工业 0.002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无机化学工业、电 池工业(锌锰/锌银/锌空气电池) 0.005 电镀、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01 其他排污单位 0.03
14 总镉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01 电池工业(铅蓄电池) 0.02 铅冶炼工业 0.03 其他排污单位 0.05
15 总铬 陶瓷工业 0.1 无机化学工业(涉锰、镍、钼、铜重金属 无机化合物工业) 、再生铜、铝、铅、锌 工业、油墨工业 0.5 DB41/ 1257―2016
7 表3(续) 单位:mg/L(粪大肠菌群数除外) 序号 污染物项目 适用排污单位 排放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5 总铬 稀土工业 0.8 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 排放口 其他排污单位 1.0
16 六价铬 稀土工业、无机化学工业、制革及毛皮加 工工业 0.1 其他排污单位 0.2
17 总砷 稀土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1 铅冶炼工业、钒工业 0.2 无机化学工业、铅、锌工业、硫酸工业、 磷肥工业 0.3 其他排污单位 0.4
18 总铅 油墨工业 0.1 电镀、稀土工业、再生铜、铝、铅、锌工业 0.2 陶瓷工业 0.3 其他排污单位 0.5 4.5 向公共污水处理系统排放水污染物,应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4.6 自2017 年1月1日起, 部分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及新建排污单位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按表
4 的规定执行. 表4部分行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单位: m3 /t 序号 适用排污单位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排水量计量位置
1 制浆造纸工业 制浆企业
40 排污单位污水 总排放口 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
30 造纸企业
10 2 肉类加工工业 畜类屠宰加工 4.0(活屠重) 肉制品加工 3.0 (原料肉) 禽类屠宰加工 10.0 (活屠重)
3 果汁饮料制造企业
20 4.7 本标准中未包括的水污染物项目及行业的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标 准规定. 4.8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适用于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不高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的情 况.若单位产品实际排水量超过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按式(1)将实测水污染物浓度换 DB41/ 1257―2016
8 算为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并以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作为判定排放是否达 标的依据.产品产量和排水量统计周期为一个工作日. 在企业的生产设施同时生产两种以上产品、 可适用不同排放控制要求, 且生产设施产生 的污水混合处理排放的情况下,应执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最严格的浓度限值,并按式(1) 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 1) 式中: ―― 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mg/L;
―― 排水总量,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