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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第
4 号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22―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创建 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池政办〔2012〕62 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 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 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创建 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落实.
2012 年11 月20 日 池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印发〈生态 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 (修订稿) 〉 的通 知》 (环发〔2007〕195 号)要求,进一步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开展创建国 家生态市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3 年底前,石台县、东至县、青阳 县建成省级生态县,
2014 年底前成功创建 国家生态县.2015 年底前,贵池区建成国 家生态区,主城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验收. 到2015 年, 把池州建设成为经济高 效、环境优美、社会文明、人与自然和谐 的国家生态市.
二、主要任务
(一)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 构建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系统 1.加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夯实 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全面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 网建设. 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机制, 保障已建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全面完善 市开发区、池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 阳经济开发区、东至香隅化工园污水处理 厂配套管网,其他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的 开发园区尽快启动建设.完善重点建制镇 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因地制宜 的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逐步提高农村 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率. 全面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处系统.加 快东至县、石台县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 重点加强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建立 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区处理 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城镇生 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0%以上. 2.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环境质量 全面达到功能区标准 强化水污染防治,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秋浦河、清溪河、平天湖、升金湖等 主要河流湖泊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地 表主要水体达到环境功能要求.推进乡村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池州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 年第
4 号―23― 清洁工程,加大改水、改厕建设力度.实 行工业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大造纸、 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环境综 合治理力度.加强城乡集中水源地保护, 重点做好县城和建制镇饮用水源达标区建 设工作,开展动态监测和环境整治,保障 饮用水安全. 强化大气污染整治,进一步改善大气 质量.全面开展城区饮食油烟、扬尘、烟 尘污染防治,完善电厂余热利用工程、香 隅化工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开展工业 燃煤燃重油设施清洁能源改造,依法关闭 城镇建成区内所有燃煤(柴)锅炉.加强 重点污染企业脱硝、脱硫改造.完善城镇 天然气工程建设,推广天然气、太阳能、 地热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提高清洁能源 利用率.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现 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全覆盖,实行 黄标 车 限行制度, 基本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册 的 黄标车 .开展建筑施工、交通运输 等扬尘综合治理. 加强大气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城区监测网络. 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利用,消除危险废 物污染隐患.坚持 减量化、资源化、无 害化 原则,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规 范危险废物收集处置,确保工业固废处置 利用率达 90%.开展重金属、危险化学品 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严格 实施重金属总量控制和环保准入制度,防 治土壤、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