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16 |
00052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80号 通讯地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北680号 签署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 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 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 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收购人、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粤美雅、上市公司 指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新轻纺 指 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 本次收购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收购广新轻纺持有的上 市公司11769.7245万股股份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广新轻纺签署的《股份转 让协议》 《股份转让办法》 指 《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东省国资委 指 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广东美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目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 收购目的.26
第三节 收购方式.27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30
第五节 资金来源.31
第六节 后续计划.32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3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5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