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 2019-07-16 |
通过本规划, 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落实路外停车场建设用地,促进城区动 静交通互相协调.
1 于都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公示文件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范围 本项目规划范围为《于都县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 》确定的中心城区范 围,总面积为 123.8 平方公里. 第二条 停车发展目标 建设规模适宜、布局合理制度与道路和公交设施相协调的停车系统;
逐步建 立合理的收费制度、健全车辆停放管理机制,维持城市动静态交通的平衡,从而 提高城市交通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 近期目标:缓解重点地区的停车难问题,严格执行停车配建标准,鼓励配建 停车场在满足自身停车要求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优化路内停车泊位设置. 远期目标:实现对动态交通的平衡调节作用,引导小汽车合理使用,促进城 市交通整体的良性发展. 第三条 停车发展战略 大力推进绿色出行,缓解停车矛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改善慢行交通出行 环境.增加停车设施供给,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建立停车政策分区,明确差别化 的停车政策,优化车辆分布.建立完善的法规体系和执法力量,加强停车违章处 罚力度与覆盖范围,保障停车有序;
引入智能化停车信息系统,促进停车泊位充 分利用.制定停车建设扶持政策,引导停车产业化发展. 第四条 停车政策分区 以人口、建筑密度、公交服务为主导因素,兼顾老城保护与重点地区发展, 于都中心城区停车政策分区分为一类区(停车控制区) 、二类区(适度供应区) 及三类区(弹性指导区) . 第五条 停车需求预测 到2020 年于都中心城区停车泊位需求 5.81 万个;
2030 年停车泊位需求为 12.90 万个.
2 于都县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公示文件
第二章 停车设施规划 第六条 配建停车场标准制定 本次规划配建标准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 》取值.本 次规划的建筑物配建标准适用于都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可参照执行. 都县建筑物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建议值) 建筑物类型 计算单位 机动车泊 位 非机动 车泊位 旅馆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0.5 0.4 办公 行政办公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1.5 3.0 其他办公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1.0 3.0 商业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0.8 3.0 *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0.5 5.0 *城市公园 车位/1 公顷占地面积 8.0 5.0 医院 车位/100 O建筑面积 0.8 2.0 *体育馆 车位/100 座3.0 15.0 *影剧院 车位/100 座4.0 15.0 住宅 高级公寓、商住 车位/户1.2 0.5 普通住宅 户均建筑面积>140 O 车位/户1.2 0.5
140 O>户均建筑面积>90 O 车位/户1.0 0.5
90 O>户均建筑面积>50 O 车位/户0.5 1.0 户均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