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16 |
五、 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 制度, 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 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生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 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事中事后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竣工后, -
4 - 你单位应依法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 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 点和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且可能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 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 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
5 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生态环境高陵分局重新审核.
七、 你单位应将环评批复及报告原件于
2 个工作日内报生 态环境高陵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生态 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
2019 年3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