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07-16 |
交易 对象不得为: 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 政法干警、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 参 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 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
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 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办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 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 联系人: 严小姐、 单先生 联系
电话: 0571-
87163195、
86012501 邮件地址: 杭州庆春路225号西湖时代广场五楼531 对排斥、 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
电话: 010-6650777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571-87163165(我办纪检监察部门) 特别声明: 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债权实际情况以转让协议为准.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9月11日 序号
1 2 债权名称 浙江华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 宁波 宁波 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本金 (元) (截至2018年9月6日) 15,000,000 18,499,550.57 利息 (元) (截至债权接收日) 731,379.11 (暂计至2013年7月12日) 4051427.16 (暂计至2014年8月11日) 担保人 浙江华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 、 宁波神舟立体车库制造有限公司、 陈华海、 肖梅 浙江华天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抵押) , 陈志涛、 周玉明 抵押物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工业园区园中路169号的土地使用权13807.8平方米 象山县丹西街道象山工业园区园中路169号的厂房11335.51平方米, 土地8495.1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