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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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线一单 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⑴与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分析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 (苏政发[2018]74 号) ,常熟市共划定了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常熟市滨江省级森林公园、常熟市虞山省级 地质公园、 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 常熟泥仓臼〖妒毓啊 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 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
8 个国家级生态红线 区.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占用常熟市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用地,同 时本项目在工业用地上建设, 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厂址所涉区域不在以上
8 个红线区域 的管控区内,故本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要求. ⑵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大气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的现状值均低 于标准浓度限值, 表明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良好;
地表水监测断面各项监测指标均可达到Ⅲ 类类水质标准要求,表明该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
地 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显示, 项目周边地下水环境质量各因子能达到 《地下水质量标 准》 (GB/T14848-93) 相应类别标准;
土壤监测值符合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95) 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本项目不排放废水;
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区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进行合理处置;
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区域内平衡. ⑶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 本项目位于江苏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为工业用地,不新增用地;
区域环保基础 设施较为完善,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使用量较小,当地自来水厂能满足本项目的新鲜 水使用要求;
用电由市政供电公司电网接入.项目采取了如下节能减排措施:①优先选用 低能耗设备;
②项目废气处理采取处理效率高和技术可靠性高的处理工艺, 减少污染物的 排放.上述措施尽可能降低建设项目物耗与能耗.项目建设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 ⑷与园区规划的相容性分析 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2-2030(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16 年2月17 日取得了环保部的批复 (环审[2016]12 号) , 本项目与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 符性见表 5.
7 表5本项目与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相符性 序号 审查意见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1 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梳理 错位发展、绿 色发展、城市与产业协调发展 的理念,合理确 定规划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等,加强与城市总 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合衔接,保障 区域人居环境安全. 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 与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相协调.
2 以区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改善和提升 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本着土地集约利用的原 则,进一步优化开发区发展规模. 本项目本着土地集约利用的原则不新增 用地.
3 严守生态红线,严格长江常熟饮用水水源保护 区、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等敏感区的环境管 控,确保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和稳定. 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省生态红线区域内, 距 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约 10.4km、距 长江常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9.0km,符合 江苏省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区域规划要 求,确保了区域生态系统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