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9-07-16 |
9 号令《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中相关规定,本项目建设不属于目录中 鼓励、限制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视为允许类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规划选址相符性 项目位于岚皋县四季镇国有林区内,已取得岚皋县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岚皋县四季 狩猎场有限公司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岚政地国字[2019]8 号)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 务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岚行审选字 2019-042 号)和陕西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 意书》 (陕林资许准[2015]1 号) ,且用地符合《岚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区地形、 气候、土壤、森林植被等自然条件适宜,且靠近岚皋县城区、交通便利,周围旅游资源丰 富,可为本项目带来大量的游客资源.同时,项目区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 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因此,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3)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保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 加强环境管理, 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简称 三线一单 )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 动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 质量.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1.1. 表1.1 本项目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表 三线一单 本项目 相符性 生态保护红线 项目位于岚皋县四季镇木竹村,用地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保 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安康市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符合 环境质量底线 评价区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运营 期采取环评要求的措施能够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各项污染物对周边 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用电、用水量较小,不会超过区域水、电负荷,土地资源消耗 符合要求,因此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符合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项目类型未列入陕西省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关于印发的通知》 (陕发改规划[2018]213 号)中岚皋县限制类、禁止类项 目名录. 符合 (4)与《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8-2025) 》符合性分析 根据《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和《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2018-2025)》相关内容,安康市共涉及
76 个镇、办,总面积约
9777 平方公里,占全市 41.8%,人口
127 万人.其中岚皋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范围主要涉及民主镇、大道河镇两个 镇.本项目位于岚皋县四季镇,不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范围内.
3、评价工作过程 本项目于
2014 年6月动工建设狩猎场飞碟靶场、猎场宾馆、服务中心及射击区等相关 基础设施,于2015 年11 月投入运行,目前已建设完成大部分工程内容.由于建设单位环 保意识淡薄,未按国家要求先行办理环保手续,故现积极完善环保手续,主动向安康市生 态环境局岚皋分局报送环评文件.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查,收集了相关 基础资料,针对项目可能涉及的污染问题及生态破坏,从工程角度和环境角度进行了分析, 并对工程中的污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防治对策和管理措施,对工程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做 出客观的论述. 在此基础上, 编制完成了《四季狩猎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 1.1.2 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岚皋县四季镇木竹村,位于四季河河谷,距离河流源头约 3km 处,汇流面 积较小,距下游县城水源地取水口 15km.项目总占地面积 86635m2 ,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8° 50′46.33″,北纬 32° 4′18.43″,海拔高程 1930m.项目厂区处于南北向的沟谷内,呈 南北向布置,东、南两侧为山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