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7-16 |
1 - 漯环监验〔2016〕28号 漯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舞阳新和车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套摩托车配件及
15 万 辆电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 舞阳新和车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舞阳新和车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套摩托车配件 及15 万辆电动车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该 项目环保验收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对项目的验收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我局认为,该项目落实 了环评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标 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二、该项目配套建设并已正常使用的环境保护设施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废水防治设施.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 站,采用"调节池+A/O 及二沉池+砂滤罐"工艺,设计处理规模为
480 立方米/日. 2. 废气防治设施.喷漆废气经水旋器水洗过滤处理后,在抽风系 统的作用下,经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喷漆烘房、电泳漆烘房废 -
2 - 气经烘房配置的引风管引到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经2根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酸洗池在不使用时采用橡胶盖密闭,减少酸雾 无组织排放,车间轴流风机换气后无组织排放;
焊接烟尘车间安装排 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抛丸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 米高排 气筒排放. 3.噪声防治设施.对高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措施、基础减震等 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设施.厂区分类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和一 般固废临时堆场,废油漆、稀释剂包装桶、废活性炭、漆渣、废乳化 液等危险废物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定期由供货厂家回收;
磷化渣、 含镍污泥收集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漯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该项目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漯环 监验字 YS2016 第46 号)表明: 1.验收监测期间,舞阳新和车业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套摩托车配件 及15 万辆电动车项目生产负荷为 75.6-77.0%,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额定生产负荷 75%以上的 要求.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外排废水COD、BOD
5、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总锌、总镍及pH等监测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 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和三里河栗园桥省控断面水 质指标要求. -
3 - 3.废气:(1)有组织排放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工艺排放 非甲烷总烃浓度、排放量以及二甲苯排放浓度、排放量均满足《大气 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工艺窑炉排 放粉尘浓度、二氧化硫浓度均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9078-1996)表
2、表4二类区标准.(2)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粉尘、氯化氢、非甲烷总 烃最高浓度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4.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西、北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厂界
2 类标 准要求. 5.固废.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固废全部妥善处理或综合利用.一 般固体废物处置符合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