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6 |
5 万平米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建设单位: 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编制单位: 河北闪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 年4月建设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法人代表:连彦华 编制单位:河北闪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祁海龙 建设单位: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编制单位:河北闪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5369227081
电话:13663111793 传真:--- 传真:--- 邮编:072152 邮编:050000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白龙乡野里村北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
121 号 承诺书 经认真核实,我单位郑重承诺《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年加 工建筑装饰用石
5 万平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中工程资 料、附件等情况均真实有效,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盖章):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2019 年4月10 日 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第1页共33 页 表一 建设项目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年加工建筑装饰用石
5 万平米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改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白龙乡野里村北 主要产品名称 建筑装饰用石 设计生产能力 年加工
5 万平米建筑装饰用石 实际生产能力 年加工
5 万平米建筑装饰用石 建设项目 环评时间
2019 年1月9日开工建设时间 --- 调试时间 --- 验收现场监测时间
2019 年4月2日-4 月3日环评报告表 审批部门 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 环评报告表 编制单位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 公司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投资总概算 (万元)
22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5 比例 22.7% 实际总投资 (万元)
22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 比例 22.7% 验收监测依据
1、 《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的决定》 (2017 年10 月1日)
2、《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 年5月1日)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4、 《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 (环 办环评函[2017]1235 号,2017 年8月3日)
5、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 年第
9 号)(2018 年5月15 日)
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工作指引(试行)》 (冀环办字函[2017]727 号,2017 年11 月23 日)
7、《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 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第2页共33 页 续表一 验收监测依据
8、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 年加工建筑装饰用石
5 万平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11 月)
9、保定市满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保定市满城区彦华石材加工厂年 加工建筑装饰用石
5 万平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满环表 【2019】002 号) 验收监测标准 标号、级别
1、废气: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 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 、最 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